王守信的行刑经过
宣判之后,立即把王守信押上了刑车,在摩托车队的警戒押送下沿街示众。记者们的采访车紧随其后,这一天特别冷,由市区到刑场的路又相当远,作为刑车的敞蓬大卡车在寒风中疾驶,刑车上的法警们把本来围在王守信脖子上的方格头巾给她戴到头上,以抵御刺骨的寒风。车到刑场,打开后箱板,地上放一个方凳,王守信在法警的搀扶下自己踏着方凳下了车。然后在法警押解下拖着沉重的脚镣大步流星地走向处决地点。法警长命令她面朝一个土坡跪下,最初她还想挣扎不肯跪下,几名法警用力把她往地上一按,她就势跪到地上,没有再挣扎反抗。一名法警上前将戴在她头上的围巾解开,散披在她的肩上。此刻刑场上一片寂静,除少数摄影记者外,其他人一律退到警戒线以外。 紧接着,法警长发出指令,一个行刑法警从汽车里走下来,持枪走到指定位置。法警长向他发放一颗子弹装入枪膛;法警长举起了发令旗,行刑法警迅速举枪,向着跪在十五米开外的王守信瞄准;法警长用力向下挥动发令旗,枪声响了。王守信的头部被子弹穿透,脑浆迸裂的热气与寒冷空气接触,立即形成一股白色的汽雾,身体倾斜着正朝前方倒下去。 在场的几位摄影记者抢步上前拍摄处决后的场面。当记者们拍完之后,法警长拔出手枪,观察是否需要再补一枪,由于行刑法警的子弹命中要害,王守信已经毙命,不需要再补枪了。法警们走上来,从尸体上取下手铐和脚镣,法医手持检验工具先对犯人脑后中弹部位进行检查,接着又把尸体掀翻过来仰面朝天,对脑门上的出弹孔进行检验,并在入弹孔和出弹孔旁边分别放上比例尺标记,由法警摄影员拍摄照片备案。至此,处决王守信的过程全部结束。最后,早已等候多时的火葬场的几个身穿白大褂、口戴大口罩、手戴白手套的女青年,以熟练的动作把王守信的尸体装进长长的白色塑料袋里,扎上口,扔上汽车。
王守信的犯罪事实
1979年4月23日黑龙江省破获了一起该省最大的贪污集团案件。罪犯王守信等人全部落网,被依法逮捕,参与分赃、窝赃、转赃犯罪活动和与此案有牵连的重点人,也都分别进行审查。这个贪污集团自1972年以来,共贪污人民币53万余元,相当于该公司现有固定资产的两倍。从1971年11月起到1978年6月止,王守信贪污和侵吞物资折价共507702元。其罪行败露后,多次与被告马占清、姜淑芝等人订立攻守同盟,并指使马占清灭证转赃,负隅顽抗。破案后已缴获赃款413325元,缴获赃物折价70014元。上述事实证明,被告王守信实属罪大恶极,国法难容。根据人民检察院的起诉,经过公判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判处贪污犯王守信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