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人才引进政策2022硕士
围绕加快泰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全面实施“泰汶专才”计划,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和技能人才对新旧动能转换的支撑作用提出了46条措施,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创新点多、支持力度大,形成了系统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政策体系。适用于范围覆盖到包括驻泰高校、企业等所有用人主体,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相互配套,与人才新政“金十条”等现有的人才政策措施形成了有效互补。引进数量和条件(一)引进数量本次人才引进包括市县重点企业和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紧缺优秀青年人才322名,其中,企业209名,事业单位113名。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由引进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泰安市“海纳英才计划”企业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2021年泰安市“海纳英才计划”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2)。企业引进人员、事业单位引进博士不受时间、岗位人数限制,可以随时报名。根据个人专业及特长,以双向选择方式按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单位。(二)引进范围A类人才: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博士研究生。B类人才:近三年QS、THE、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TOP300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专业要求的优秀国外高校硕士毕业生。C类人才: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任一阶段有“双一流”高校学习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以上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什么是硕士?硕士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学位,拥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对其专注、所研究领域的基础的独立的思考能力。法律依据:上海公务员考试网发布 《2021年山东泰安“海纳英才计划”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公告》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升泰安市人才队伍的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和服务水平,助推实现“七个走在前列”建成“五个名地”奋斗目标,泰安市决定实施“海纳英才计划”,吸引和储备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专业化青年人才来泰创新创业
泰安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
1、泰安市辖区内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泰企业)新引进的人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每月 2000 元、1000 元、600 元、400 元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连补 3 年;驻泰高校、科研院所和人才飞地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参照执行。 对工业企业新引进的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在现有租房和生活补贴基础上,市县财政再给予每人每月 200 元的人才津贴,连补 3 年。补贴按照人才实际在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月数计算,每年发放一次。2、对经教育部等部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博士毕业生,或在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THE、QS 以及 U.S.News)中排在前 200 名高校的博士毕业生,进入泰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经批准建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研究的,在泰安市工作站时间每满 1 年可申领 1 次生活 补贴,标准为 3 万元/年,最高补贴 3 年 9 万元。3、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的大学生创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1.5 万元。一、人才引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正规院校本科毕业;在当地工作稳定,缴纳社保有一定期限;符合各地对人才的相关规定。2、人才引进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用人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在职劳动者,3、就业时间达到一定年限,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落户就业。二、人才引进的程序:1、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流程2、与企业对接,确定专业技术人才需求。3、用人企业提交 需求报告 制定用人计划 发布用人信息 审查各企业人才需求报告,确定人才引 进计划,并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 视等多种形式发布用人信息。法律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人才队伍结构,加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保障,根据《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发〔2017〕20 号)、《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发〔2017〕38 号)及国家和本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