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徽省合肥市直属学校招聘112名新任教师公告 ?
为做好2021年度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委编办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的规定,现就2021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批准,2021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12名。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3月5日起在合肥教育网(http://jyj.hefei.gov.cn/) 和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rc.net/)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可以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4.身心健康,符合《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95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科及以上”指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在2021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19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2019年及以后退役(含复学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以及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职在编人员未取得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 8 :00至3月16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17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17日23:00前通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数大于等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招聘岗位数小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部分紧缺学科与农村偏远学校、教学点岗位可将开考比例降至2: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3月19日8: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3月25日8:00--3月27日18:00从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3月26日(8:00-11:30,14:30-17:00)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2号,联系电话:0551-62838910)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网上报名后台联系电话:0551-63643935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周日)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4县1市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所报考县市考点;报考市直和市区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市区或离市区较近的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北城地区考点。)
3.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附件2)
4.笔试防疫要求:参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日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2021年3月26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市广电中心A1320室)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合肥市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总分增加2分。
6.4月中旬在合肥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公布成绩。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0.6+《教育综合知识》成绩*0.4,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字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或鉴定表等),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隐瞒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并记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合肥教育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合成成绩=(笔试成绩/1.2)*0.4+面试成绩*0.6),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直属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市直属单位体检应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各县(市)区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同级纪委(监委)驻教育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符合《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2.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按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的时间要求,以等额有效递补方式,等额有效递补累计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与待遇
合肥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1.拟聘人员在合肥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将有关报批材料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同级人社部门对审核通过人员办理批复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政策。
五、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六、咨询与监督
招考政策: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551-63505130、63505251
招考纪律:市纪委、市监委驻合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1-63505156
报名系统:0551-63643935
七、本公告由合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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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徽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140人】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安徽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140人,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8:00至3月17日16:00,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做好2022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委编办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的规定,现就2022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批准,2022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40名。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3月9日起在合肥教育网(http://jyj.hefei.gov.cn/)和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rc.net/)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4.身心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1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职在编人员未取得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前须签署“诚信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8:00至3月17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2022年3月17日16:00后报名系统将关闭,考生将无法报名及改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和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18日12:00前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18日23:00前通过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数大于等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招聘岗位数小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3月20日8: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3月25日8:00--3月27日18:00从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缴费和网上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联系电话:0551-62838910。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网上报名后台联系电话:(020)22127314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3月27日(周日)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安徽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附件2)
4.笔试防疫要求:参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具体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提前在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发布,请予以关注。
5.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2022年3月23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市广电中心A1320室)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合肥市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总分增加2分。
6.4月中旬在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公布成绩。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0.6+《教育综合知识》成绩*0.4,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形式、时间与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字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隐瞒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并记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合肥教育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合成成绩=(笔试成绩/1.2)*0.4+面试成绩*0.6),计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市直属单位体检应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按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的时间要求,以等额有效递补方式,等额有效递补累计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与待遇
合肥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1.拟聘人员在合肥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市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将有关报批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市人社部门对审核通过人员办理批复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政策。
五、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六、咨询与监督
招考政策: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551-63505251
招考纪律:市纪委、市监委驻合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1-63505156
报名系统:(020)22127314
七、本公告由合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zip
附件2:《安徽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zip
附件3:2022年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安徽合肥长丰县引进优秀教师公告【20名】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长丰教育工作提出的“集约之路、精品工程”的发展思路,坚持开放办教育,推动实施、、长“三名工程”,迅速提高长丰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长丰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丰县关于加快引进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政办〔2017〕3号)文件精神,决定引进优秀名教师20名。
一、引进岗位
2018年引进20名。引进高中10名,其中北城中学6名(语文1名、英语1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地理1名),长丰一中4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名、生物1名);引进初中10名,其中北城世纪城学校3名(语文1名、数学1名、历史1名),阿奎利亚学校2名(数学1名、语文1名),梅冲湖中学2名(数学1名、英语1名),城关中学3名(历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二、引进优秀条件
面向全国(不含长丰县)引进教育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从事一线学科教学或某个领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优秀教师。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敬业爱生,有真才实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且符合《长丰县加快引进长的实施意见》规定。
2、在编在岗教师且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一级教师资格及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后出生),省特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月1后出生)。
(二)报名条件
报名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
2、担任省、市工作室,省级命名的教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模范)教师、教坛新星称号的;
3、获省、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
4、获市级及以上政府综合表彰者,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并顺利结题者,获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
有以下情况不接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1.报名方式及所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交材料
①邮件形式提交所需材料,邮箱[email protected];
②直接到长丰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书面提交材料。
报名需提交材料
《2018年长丰县教育系统引进优秀名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证书及符合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证书等扫描件。
联系电话:0551-66671331
2.报名时间:5月22日-6月10日(邮件提交材料截止到6月10日24:00,书面提交材料截止到6月10日17:30)。
3.报名要求:每个报名人员限报长丰县一所学校,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审查: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
5.面试考核:实践教学课堂
①面试当天,现场抽题,给予30分钟面试准备后进行。
②面试考核结果评定:由面试考核小组现场对考核对象的专业综合水平、教学课堂展现、教学技能、教学方法做出客观评定,面试专家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
6.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专业能力及相关资格材料证书(原件)审查等。
7.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评定结果依次递补。
8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9.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根据《长丰县加快引进长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北城中学按现行教师管理政策执行)。
四、政策待遇
1、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引进的享受长丰教育系统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2、奖励。享受长丰教育系统同等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3、家属安置。引进拥有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优秀(模范)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的落户我县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优先调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引进的随迁适龄子女入学,由县教体局就近安排学校就读。
4、住房方面。引进的优秀名教师可在本区域内享受长丰引进专家人才周转房政策待遇。
五、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对提供虚假材料、虚假工作经历、虚假身份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六、其他
进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的协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法规监察科:0551-66671693
长丰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551-6666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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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丰县引进优秀名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长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5月22日
2022年安徽合肥长丰县引进优秀教师公告(报名时间为6月10-25日)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安徽合肥长丰县引进优秀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25日,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满足长丰县教育发展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0名优秀教育人才。现就引进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事业在编在岗教师30名,具体岗位如下:
凤麟中学2名:高中化学1名、高中语文1名。
朱巷中学2名: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
下塘中学2名:高中历史1名、高中化学1名。
上师大附属学校3名: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历史1名。
合肥师范附小教育集团长丰分校4名:小学语文1名、小学数学1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科学1名。
安师大附属长丰下塘实验学校2名:小学语文1名、小学数学1名。
双凤中心校5名:小学语文4名、小学体育1名。
双墩中心校10名:小学语文4名、小学数学4名、小学英语2人。
三、引进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0日以后出生)。获得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模范教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语文教师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5.取得一级教师资格。硕士研究生和985、211院校毕业的本科生可放宽至初级职称。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形式:以邮件形式提交报名材料,材料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25日(邮件提交材料截止到6月25日24:00)。
3.报名需提交材料:附件1《长丰县中小学2022年引进报名表》、附件2《长丰县中小学2022年引进报名材料清单》、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职称证书、年度考核证明,以及报名条件中所涉及到的各类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编办、教体局、财政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
(三)面试考核
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考核包括无生上课和答辩二项。满分为100分,其中无生上课占60分、答辩占40分。面试时间20分钟(无生上课15分钟、答辩5分钟)。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确定初选人员
依据面试成绩排名(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引进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初选人员须在公示前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
初选人员名单在长丰县长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初选人员的体检、考察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参加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照前述确定初选人员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若因递补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引进岗位。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所空岗位依规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须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放弃,将报有关部门备案,纳入本人考试诚信记录。
(六)聘用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被引进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其它
(一)咨询电话:0551-66671331、0551-66688096
监督电话:0551-66662313、0551-66671693
(二)查询网站
长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feng.gov.cn/)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长丰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丰县财政局
2022年6月9日
长丰县教育局电话
长丰县教育局电话号码是:0551-66676640。长丰县教育局是长丰县人民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2009-2010学年度,全县共有中心校18所,完小185所,教学点12个,初中34所(含完中初中部),公办普通高中7所(其中省级示范高中1所,市级示范高中4所),民办高中1所,公办职业学校3所,民办职业学校7所,公办幼儿园10所,民办正式幼儿园49所,试办未批29所。发展理念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的重要一年,全县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要求,以提升教育综合实力,创建教育强县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均衡,保障教育公平为主线,加快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努力办让社会各界满意的教育。2010年全县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教师优秀,教育优质,管理高效,科学发展。科学分析新形势下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查找并研究解决我县教育工作中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实际问题,认真谋划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战略举措。站在合肥大城市建设的高度,改革创新,加快发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继续保持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