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在那
房管局在本地就打本地114查询,跨区就加所在地区号加114查询。拓展资料:房管局是国家的一级行政机构.他负责管理房屋产权的确定和发放房屋产权的证明.对于房产纠纷没有义务进行调解或做出行政处罚,他只是根据登记的房产证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办理房屋的过户、交易的手续,对涉及房屋所有权的民事纠纷,他只是能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真实的房产资料,并不参与有关房屋的邻里纠纷。房产证的真伪的确定可以由房管局来确定,但他不能是处理纠纷的裁决人。城市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有关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二)、研究制订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三)、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性规定;(四)、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的资质管理;负责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五)、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监督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税费的征收工作。(六)、负责全市房屋的使用和权属管理、房产测绘管理;(七)、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危旧房改造和房屋修缮工作。(八)、指导全市房产经营工作;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组织实施 “ 安居工程 ” 。(九)、负责全市公有住房、个人建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落实房产政策,调解房产纠纷;(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房地产管理局是房管局吗
法律分析:不是。房管局、房产局、房屋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的区别如下:房管局与房地局的区别如下:1、房管局,全称是“房屋管理局”,房管局和房产局性质差不多,有的地方叫房管局,有的叫房产局,主要负责房产登记、房产证审批、新建住宅预售证审批、公有住房管理等。2、房地局,是合并了国土资源局和房管局之后的一个机构,在原有房管局的职能上,增加了土地管理的各项工作,处理辖区内所有有关房产和土地有关的事务。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而按照我国现行行政体系,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身是建设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级别及行政区划的不同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成都市房管局官方网站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cdzj.chengdu.gov.cn/)。依据2019年1月1日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显示,原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不再保留,并重新组建为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组建的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合了原市城乡建设委员、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以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等职责。扩展资料: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产权管理处,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房屋登记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屋登记管理政策;负责房产测绘成果审核;负责推进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3、物业管理处,拟订全市物业管理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承接查验、进驻与退出等活动;负责建立和管理物业服务机构信用档案和物业服务人员执业名册。4、市场监管处,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负责监督管理房产中介服务行业;监督存量房交易资金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调处房产交易纠纷;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5、政策法规处,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房产管理行政执法的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和公共住房管理工作。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一图读懂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成都房管局咨询电话
028-86279771。根据114查询,成都房管局咨询电话为028-86279771。成都市房管局隶属成都市人民政府,实质上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位于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11、18-19层。房管局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2、指导全市房产经营工作,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3、研究制订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5、负责全市房屋的使用和权属管理、房产测绘管理。6、负责全市公有住房、个人建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落实房产政策,调解房产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