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申请认证共有
按商标法有关规定,具备条件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有以下5类。一是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水产品、罐头食品、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腌制、干制蔬菜、蛋品、奶及乳制品、食用油脂、色拉、食用果胶、加工过的坚果、菌类干制品、食物蛋白。二是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茶及茶叶代用品、糖、糖果、南糖、蜂蜜、糖浆及非医用营养食品、糕点、代乳制品等五谷杂粮、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食用淀粉及其制品、饮用冰、冰制品、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酵母、食用香精、香料、家用嫩肉剂等。三是未加工的林业产品,未加工谷物及农产品(不包括蔬菜、种籽),花卉,园艺产品,草木,活生物,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新鲜蔬菜,种籽,动物饲料(包括非医用饲料添加剂及催肥剂),麦芽,动物栖息用品。四是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固体饮料,糖浆及其他饮料用的制剂。五是含酒精的饮料(除啤酒外)。认证申请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4)产品执行标准。(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绿色食品认证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一、正面回答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1、本办法所称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2、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3、绿色食品标志依法注册为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进行监督管理;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查、颁证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二、详情分析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志使用人应当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省级工作机构书面提出续展申请。省级工作机构应当在四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相关检查、检测及材料审核。初审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续展的决定。准予续展的,与标志使用人续签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颁发新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公告。不予续展的,书面通知标志使用人并告知理由。三、绿色食品的含义是什么绿色食品指的是在生产过程中未经过污染的无公害食品,包含AA级和A级两个标准,申请绿色食品时,要保证肥料、农药以及饲料等投入数量不能超过标准,而且绿色食品的贮运要符合包装运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