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男被反杀

时间:2024-06-25 18:03:16编辑:阿奇

昆山宝马男事件结果怎么判

法律分析: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昆山宝马男事件结果怎么判

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机关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该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检察机关认为: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和查明的事实,本案中,死者刘海龙持刀行凶,于海明为使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对侵害人刘海龙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造成刘海龙死亡,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此案作撤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通报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一、案件基本情况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侦查认定事实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出警处置并立案侦查。鉴于此案社会关注度高,江苏省公安厅、苏州市公安局第一时间派出力量赴昆山指导案件侦办工作。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讯问、视频侦查和检验鉴定等工作,案件事实已经查清。(一)涉案人员情况刘海龙,男,36岁,甘肃省镇原县人,暂住昆山市陆家镇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陆家镇某企业打工。于海明,男,41岁,陕西省宁强县人,暂住昆山市青阳路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某酒店工程部工作。案发时刘某某(男)、刘某(女)、唐某某(女)与刘海龙同车。刘某某参与殴打于海明,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刘某、唐某某下车劝解,未参与案件。于海明同行人员袁某某,未参与案件。(二)认定主要事实1.案件起因。案发当晚,刘海龙醉酒驾驶皖AP9G57宝马轿车(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载刘某某、刘某、唐某某沿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时,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险些碰擦,双方遂发生争执。2.案件经过。刘某某先下车与于海明发生争执,经同行人员劝解返回车辆时,刘海龙突然下车,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虽经劝架,刘海龙仍持续追打,后返回宝马轿车取出一把砍刀(经鉴定,该刀为尖角双面开刃,全长59厘米,其中刀身长43厘米、宽5厘米,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击打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腹部、臀部,砍击右胸、左肩、左肘,刺砍过程持续7秒。刘海龙受伤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车(经勘查,汽车左后窗下沿有7厘米长刀痕)。刘海龙跑向宝马轿车东北侧,于海明返回宝马轿车,将车内刘海龙手机取出放入自己口袋。民警到达现场后,于海明将手机和砍刀主动交给处警民警(于海明称,拿走刘海龙手机是为了防止对方打电话召集人员报复)。3.案件后果。刘海龙逃离后,倒在距宝马轿车东北侧30余米处的绿化带内,后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并结合视频监控认定,在7秒时间内,刘海龙连续被刺砍5刀,其中,第1刀为左腹部刺戳伤,致腹部大静脉、肠管、肠系膜破裂;其余4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并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处开放性创口及3处骨折,死因为失血性休克。于海明经人身检查,见左颈部条形挫伤1处,左胸季肋部条形挫伤1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宝马男当街砍人为何反被对方杀?

宝马男当街砍人 ,刀落后被对方反杀。8月29日消息,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28日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称,27日在该市发生一起刑事案件,造成一死一伤。通报称,2018年8月27日21时许,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会同120急救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医救治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8月27日晚上9点36分左右,一辆宝马车越线非机动车道的过程中,遇上一骑着电动自行车的骑车人,双方发生纠纷。最开始,宝马车后座下来一男一女,黑衣女子将自行车推到路边,疑似在拉架。约一分钟,白衣男子准备上车,这时,宝马车的驾驶座下来一名灰衣男子冲向了骑车人。双方你推我搡纠缠了约50秒,灰衣男子返回宝马车,拿出一把刀,再次冲向骑车人。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期间,灰衣男子的刀脱手,被骑车人抢到手中。抢到刀的骑车人,立即回砍数刀。受伤的灰衣男子开始躲避,往车子附近跑,骑车人追着砍。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来源:凤凰资讯

"宝马男砍人反被杀"案嫌犯抓住了吗?

8月28日傍晚,昆山市人民检察院通报,该院提前介入“8.27”街头砍人案。27日晚,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获悉该案后,昆山市检察院连夜提前介入。经初步调查: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28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名开宝马车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在路口发生争执,“宝马男”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骑车男子,未想到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起,骑车男子持刀还击将“宝马男”杀害。针对该起案件和视频,网友们引发热议,宝马男手持长刀砍人,骑车人在躲避过程中捡起掉落的长刀反击,是正当防卫。也有网友认为骑车人追砍宝马男并致其死亡是防卫过当。对此,北京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保民律师认为,如果仅凭视频中显示的内容来看,骑车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周律师表示,视频中骑车男子持刀反击后,宝马男已经逃窜,但骑车男子仍持刀追砍,虽然视频中看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砍了很多刀,这已经超出了防卫过当的范畴。

昆山宝马男被反杀案

事件介绍:8月27日晚,江苏昆山一开宝马的男子刘某和骑电动车男子于某发生争执,刘某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于某,没想到长刀脱手被于某捡起,于某持刀还击将刘某砍伤,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件引发了于海明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舆论热议。
事件结果:9月1日,昆山市公安机关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该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这一次正义没有迟到!
一、女孩乘滴滴遇害案
事件介绍:8月24日下午,20岁的女孩赵某在虹桥镇乘坐滴滴顺风车前往永嘉,被滴滴司机强奸杀害。
事件评论:距离空姐在郑州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时间仅仅过去三个多月。悲剧的重演,让我们目瞪口呆。对一家连生命都没有给予足够保障的企业,对文明社会接连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我们必须以生命的名义,提出我们的质问:滴滴顺风车,到底还能坐吗?
二、阿里员工租自如房去世事件
事件简介:8月31日报道,一篇《阿里P7员工得白血病身故生前租了自如甲醛房》的文章在朋友圈刷屏,称阿里员工王先生因病去世,家属检测其生前租住的自如房间甲醛严重超标。
事件详情:今年1月份,37岁的王某收到了阿里巴巴的交互设计专家的offer,王某离开生活多年的北京,独自一人来到阿里巴巴杭州总部。入职体检结果显示,其各项指标正常,身体没有任何问题。王某在杭州租住了自如的一套复式房子,今年7月份,其感觉身体不舒服,在301检查后,医生告知其血小板减少,随后,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确诊为急性髓系白血病;7月13日,病情恶化去世。
三、武汉判决全国首例中介为黑社会
事件介绍:8月16日报道,昨日武汉市武昌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团伙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该案是全国首例判决黑中介团伙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事件解析:一度盘踞在武汉市中南、亚贸一带的一伙房屋中介,引发纠纷报警多达数百起,几乎天天扯皮。这伙黑中介在租房中介合同条款里暗设陷阱,借着合同纠纷的外衣掩盖欺诈,以大学毕业生为主体的租房族受害犹深。铲除了最黑黑中介,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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