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工地坍塌致2死3伤,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如何划分
南京市浦口区应急管理局发布通报:2021年6月15日16时48分,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玉山路的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工地突发边坡坍塌,导致2人被埋,经全力组织搜救,抢救无效死亡。另,事故造成2人骨折受轻伤、1人表皮擦伤。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
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地震、台风、暴雨、雷电、洪水等对工程造成破坏甚至倒塌。这类事故虽然不是人为责任直接造成,但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往往与人们是否在事前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有关,相关责任人员也可能负有一定责任。
一、工程质量事故具体责任者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设单位应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建设单位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构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工程竣工后应组织竣工验收。
2、勘察、设汁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资质等级承揽相应的勘察设计业务,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勘察设计合同进行勘察设计,对本单位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除了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单位应做好设计交底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3、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应按资质等级承揽相应的施工业务,按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施工,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接受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问题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必须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并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对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施工单位须建立并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应负责返修。
4、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按资质等级和批准的监理范围承揽业务,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二、工程事故等级的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系指死亡人数可达30甚至以上,或者是受伤人数达到100人以上。而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亿人民币的可达到特别重大事故的等。
2、重大事故:系指死亡人数可达10以上不足30人,或者受伤人数50以上不足100人重伤者。造成五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3、较大事故,事故死亡人数在三人以上不足10人的,或者受重伤人数在10人但是不足50人的,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的。
4、一般事故,事故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或者受伤人数10人以下,以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
还有一种为轻微事故,即无人受伤或死亡。
南京一工地突发边坡坍塌,致2人死亡3人受伤,工地事故频发该注意什么?
前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突飞猛进,各行各业都出现了繁荣发展的景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发展逐步加快,建筑项目层出不穷,为建筑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但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出现了许多安全问题。 据南京市浦口区应急管理局发布通报:2021年6月15日下午16时48分,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玉山路的上海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突然坍塌,造成两人被埋,经过全力组织搜救,抢救无效死亡。此外,事故还造成2人骨折、轻伤,1人皮肤擦伤。对此你怎么看?为什么要在工地挣辛苦钱呢?有人说,不想因为钱和谁低三下四。也有人说,当孩子需要时,我不会囊中羞涩。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怎么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挣钱呢?建筑行业一直是个高危行业,几乎每年都会发生一些意外事故。工地的安全问题一直让人头疼,不管领导怎么宣传、惩罚,还是有这类坍塌伤亡的事故发生。一遍遍的安全培训,一次次的安全演练,仍然不能引起人们的高度注意。难道没有更好的方法来防患于未然?当然不是。了解危险最好的方式就是去感受危险,但每次感受到危险总是伴随着血的教训,这个代价实在太高。 希望在工地上班的工人能时刻把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对一些有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提出。在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下工作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所以,这时候我认为有必要普及工地的安全注意事项。工地事故频发,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工地安全是工人们时刻需要注意的事情!工地事故发生频率最高的、由严重深浅分别是:高处坠落、物体撞击、起重伤害和坍塌事故。据不完全统计,以上事故伤亡占其他事故的发生率一半以上。这次发生的事故就是由于坍塌引起,先来了解什么是坍塌事故: 是指建筑物、堆置物、构筑物、土石方、搭设的脚手架等因下支架的承受强度无法承受上位荷载而倒塌引起的安全事故。事故原因:1、未按施工计划进行施工:施工前未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未公开具体的技术安全措施,特定施工项目未经过专家评审。2、模板脚手架验收不合格:脚手架结构、模板支撑、起重设备设计不合理或计算错误。高模板的支撑架及脚手架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整体安全稳定性差,遇到超载或高偏载、未按程序拆除框架以及其他因外部冲击或振动导致不稳定的因素。 3、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现场管理不严,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施工设备质量差,不执行标准法规,违反任务和操作,存在盲目性、冒险性、随意性思想。4、安全检查不到位,缺乏安全防护设施。救援措施:发生坍塌事故后,应同时采取两项措施。一方面,立即挖土抢救人员,密切关注伤员,避免二次伤害;另一方面,必须对伤者的上部土位采取临时支撑措施,以免对救援人员造成伤害或加重二次滑倒事故的后果。 消除风险和救援必须在有经验的人员统一指挥下进行。如何预防坍塌事故?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方案必须规范,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建设单位各部门审核后,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2、技术负责人员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报告,并明确现场工作安全责任人。同时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强化质量安全意识。 3、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安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和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积极调查提出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并监督落实执行。总的来说,坍塌事故是可以完全避免的,因为它的发生多数与施工单位的总体规划好施工进度把握不当有关,如果能足够引起重视,防患于未然,那么也不会发生这样的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结语:虽然赚钱很重要,但是安全永远是第一位。不管是工地里的哪个岗位,拿的都是辛苦钱。每次看到工地有伤亡事故,总是让社会人很揪心,更何况是家人心里更痛苦。这么辛苦赚的钱也要有命来享受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