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贷款

时间:2024-07-30 13:46:15编辑:阿奇

青岛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实行“认房认贷”申贷条件政策。《个贷办法》修订后,申请我市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其中,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为职工家庭在我市房产部门信息系统中记载的自住住房套数。(二)执行住房套数差别化贷款利率。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期限,执行相应档次的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取消现行的二次公积金贷款1.1倍利率规定。(三)优化贷款程序。一是贷款流程再造,简化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二是落实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集中向首套购房倾斜的要求,优先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四)完善申贷资料。一是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不再要求提供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估价报告。二是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明确了异地贷款证明、还款能力证明、个人信用征信报告等申贷材料。三是明确了公积金中心有权根据贷款审查工作需要,要求职工追加辅助申请材料。(五)强化了风险防范及违规惩戒措施。一是补充了隐瞒事实申贷以及违约将抵押物出租、抵偿债务等风险情形的防范及处置。二是结合当前诚信社会建设要求,补充完善了有关借款人信用审查、惩戒的规定。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有权进行不良行为登记,取消其五年内公积金提取、贷款资格,并采取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惩戒措施。法律依据:《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七条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三)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五)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六)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房屋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下同)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七)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八)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create_time]2022-09-14 16:45:12[/create_time]2022-09-29 16:45:1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律渐[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7dd98d1001e9390144a2bdab69ec54e737d19686?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avatar]百度认证:上海律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官方账号[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view_count]

青岛公积金贷款政策

青岛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6、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create_time]2023-01-17 17:13:15[/create_time]2023-02-01 17:13:1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姜超律师[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ac4bd11373f08202b3eb50af59fbfbedab641b21?x-bce-process%3D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avatar]律师[slogan]江苏法德东恒(宿迁)律师事务所[intro]15[view_count]

青岛银行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个人一手房贷款:

  1、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有按时还款的能力;

  2、借款人夫妻双方有良好的信用;

  3、借款人可以以所购住房办理抵押登记;

  4、银行对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薪金贷:

  1、借款人的信用良好;

  2、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可以按时还款;

  3、借款人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


[create_time]2023-01-05 08:09:24[/create_time]2023-01-13 18:19:3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圆田西I[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44b04877.Kfpd1b30RSA0UaljRl_Bnw.jpg?time=5028&tieba_portrait_time=5028[avatar]TA获得超过1297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view_count]

青岛银行信用贷款办理条件

您好,青岛银行信用贷款办理的条件有三大条件,第一征信必须是良好的第二要有相应的资产做抵押,第三没有欠国家的税费。【摘要】
青岛银行信用贷款办理条件【提问】
您好,青岛银行信用贷款办理的条件有三大条件,第一征信必须是良好的第二要有相应的资产做抵押,第三没有欠国家的税费。【回答】
我有青岛美团信用卡,因为不用钱就没有贷货款,名下也什么都没有,最近想用钱,胡乱申请的有点多,都没下,征信查询过多了!【提问】
白户也成了花户了【提问】
那如果成了花户的话,这半年之内你最好不要去想贷款的事情了,在任何一个平台做都贷不下来。【回答】


[create_time]2021-12-20 21:34:54[/create_time]2022-01-04 21:33:2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财经三叉戟[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838ba61ea8d3fd1f60a117aa224e251f94ca5ff1?x-bce-process%3D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avatar]产品经理,韩琦[slogan]我们的新生活来到了吗?[intro]132[view_count]

青岛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青岛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如下:1、实行“认房认贷”申贷条件政策,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2、执行住房套数差别化贷款利率,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期限,执行相应档次的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取消现行的二次公积金贷款1.1倍利率规定;3、优化贷款程序,一是贷款流程再造,简化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二是落实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集中向首套购房倾斜的要求,优先发放首套住房贷款;4、完善申贷资料,一是根据有关规定,不再要求提供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估价报告,二是明确了异地贷款证明、还款能力证明、个人信用征信报告等申贷材料,三是明确了公积金中心有权根据贷款审查工作需要,要求职工追加辅助申请材料;5、强化了风险防范及违规惩戒措施,一是补充了隐瞒事实申贷以及违约将抵押物出租、抵偿债务等风险情形的防范及处置,二是结合当前诚信社会建设要求,补充完善了有关借款人信用审查、惩戒的规定,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有权进行不良行为登记,取消其五年内公积金提取、贷款资格,并采取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惩戒措施。《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本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第七条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三)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五)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六)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房屋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下同)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七)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八)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create_time]2021-12-22 12:03:36[/create_time]2022-01-06 12:03:3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2[alue_good]创作者DKEIFHCB6736[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730e0cf3d7ca7bcbf5e6c3beac096b63f724a886?x-bce-process%3D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avatar]刘振海(越秀区广州广东)[slogan]刘振海(越秀区广州广东)[intro]634[view_count]

青岛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一)实行“认房认贷”申贷条件政策。《个贷办法》修订后,申请我市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其中,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为职工家庭在我市房产部门信息系统中记载的自住住房套数。(二)执行住房套数差别化贷款利率。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期限,执行相应档次的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取消现行的二次公积金贷款1.1倍利率规定。(三)优化贷款程序。一是贷款流程再造,简化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二是落实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集中向首套购房倾斜的要求,优先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四)完善申贷资料。一是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不再要求提供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估价报告。二是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明确了异地贷款证明、还款能力证明、个人信用征信报告等申贷材料。三是明确了公积金中心有权根据贷款审查工作需要,要求职工追加辅助申请材料。(五)强化了风险防范及违规惩戒措施。一是补充了隐瞒事实申贷以及违约将抵押物出租、抵偿债务等风险情形的防范及处置。二是结合当前诚信社会建设要求,补充完善了有关借款人信用审查、惩戒的规定。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有权进行不良行为登记,取消其五年内公积金提取、贷款资格,并采取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惩戒措施。

[create_time]2022-12-09 21:11:59[/create_time]2022-12-23 17:07:5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李律师讲法律[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45d34c7ddf4c83d18d028ee0fe3117d5.jpeg[avatar]律师[slogan]优质法律内容创作者。[intro]333[view_count]

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

法律主观:青岛 市 公积金贷款 申请办理流程是 贷款 申请,做出审查意见,由贷款批准人员进行合规性审查,审批、合同盖章、抵押,审批通过后,办理贷款后续手续,取证、放款,抵押登记手续办结,管理处工作人员收妥《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抵押 预告登记 证明》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关于青岛市 公积金 贷款申请办理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青岛市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 1.贷款申请,做出审查意见,由贷款批准人员进行合规性审查。 2.审批、合同盖章、抵押,审批通过后,办理贷款后续手续。 3.取证、放款,抵押登记手续办结,管理处工作人员收妥《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二、青岛市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具有合法有效的 身份证 明; 2、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3、具有合法有效的 购房合同 (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 住房公积金贷款 规定要求;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7、法律、法规、规章和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青岛市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 、 户口 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3.婚姻状况证明 4.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 5.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或 收据 6.1类卡 四、青岛市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公积金在购房办理贷款的时候是非常有优势的,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能够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没有缴存公积金的是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次数超过两次也是不能够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create_time]2023-05-11 15:44:09[/create_time]2023-05-26 15:44:0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江苏洪波律师[uname]https://midpf-mp-pub.cdn.bcebos.com/9f15e5a19e2fb2d990443559a9f43716.png[avatar]洪波律师,201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法律服务经验。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敏锐的案件分析[slogan]洪波律师,201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法律服务经验。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敏锐的案件分析[intro]1[view_count]

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见下面: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create_time]2022-11-18 00:01:47[/create_time]2022-03-29 11:35:48[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0[alue_good]惠企百科[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343825d09bee196abf9cec8955c23e80.jpeg[avatar]百度认证:北京惠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slogan]惠企百科网是一家科普类综合网站,关注热门中文知识,集聚互联网精华中文知识,本着自由开放、分享价值的基本原则,向广大网友提供专业的中文知识平台。[intro]24[view_count]

青岛公积金贷款流程

法律主观:青岛 市 公积金贷款 申请办理流程是 贷款 申请,做出审查意见,由贷款批准人员进行合规性审查,审批、合同盖章、抵押,审批通过后,办理贷款后续手续,取证、放款,抵押登记手续办结,管理处工作人员收妥《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抵押 预告登记 证明》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关于青岛市 公积金 贷款申请办理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青岛市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 1.贷款申请,做出审查意见,由贷款批准人员进行合规性审查。 2.审批、合同盖章、抵押,审批通过后,办理贷款后续手续。 3.取证、放款,抵押登记手续办结,管理处工作人员收妥《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二、青岛市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具有合法有效的 身份证 明; 2、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3、具有合法有效的 购房合同 (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 住房公积金贷款 规定要求;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7、法律、法规、规章和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青岛市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 、 户口 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3.婚姻状况证明 4.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 5.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或 收据 6.1类卡 四、青岛市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公积金在购房办理贷款的时候是非常有优势的,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能够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没有缴存公积金的是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次数超过两次也是不能够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create_time]2023-02-27 14:45:10[/create_time]2023-03-14 14:45:0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律师梁博豪[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b8f68d7b.mc9sr6eMkFDJIcHt493Hkw.jpg?time=3807&tieba_portrait_time=3807[avatar]超过1892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5[view_count]

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有哪些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利率最低、优势也很多,因此,很多人选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购房者想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到底有哪些呢?
1、确认贷款金额1)公积金申贷金额一经确定不可更改,所以需要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最高可贷款金额,并结合自身情况确定最终申请的贷款金额。
2、报评估1)青岛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需要提前5天报评估,崂山区、李-沧区和城阳区需要提前3天报评估。2)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报告由特定的评估单位出具。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和李-沧区:青房评估;黄岛区:中-证评估、**特评估;城阳区:**评估。
3、出具网签1)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提前开具房屋维修基金条并完成缴费,后出具网签。
4、办理面签1)带齐办理面签所需的证件,根据购房人和售房人情况的不同,备件要求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卖方需提供房屋产权证、产权人身份证、产权人名下银行卡、首付款收据;买方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公积金联名卡、收入证明。根据双方不同情况,备件有所差别。2)应该到场的人员不能缺席,否则不予办理,具体需到场人员要根据申请者自身情况确定。3)面签当天要签署公积金贷款合同,购房者可以针对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
5、公积金中心批贷带齐办理批贷所需的证件,到住房公积金大厅窗口办理。
6、放款1)批贷后需要办理过户,取得房产证。市南、市北提前预约报抵押人;崂山区周二周四下午办理过户;李-沧、城阳审批当天过户;黄岛公积金过户无需报抵押人到场,工作日即可正常办理过户。2)从取得房产证到放款需要10个工作日。青岛办理公积金贷款从报评估到放贷需要一个半月左右,具体情况也会受到申贷人数和政策的影响而有所偏差,所以在选择了公积金贷款之后需合理计划接下来的流程,也要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对各款项到位时间留有余地。


[create_time]2022-12-09 16:00:18[/create_time]2022-12-15 19:44:0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广东罗仰侠律师[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8644ebf81a4c510fba840f8f7259252dd52aa5e7?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avatar]律师[slogan]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专职律师[intro]2[view_count]

青岛创业贷款政策?

“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是条件之一。1、青岛大学生申请创业贷款的前提条件是:(1)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学历证明。(2)创业要求绿色环保,能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详细的创业计划,创业方案可靠。(5)有具体的生产、办公地址。(6)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7)贷款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贷款期限: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三、贷款方式: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式为担保、抵(质)押贷款。 四、有关说明 具体操作办法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此外,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还有其他优惠政策,例如从事个 体经营的,1年内免交工商登记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者还可将户口档案托管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于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各项具体政策应向各相关部门咨询。 


[create_time]2022-10-19 02:51:28[/create_time]2022-10-19 02:51:36[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0[alue_good]手机用户28519[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89ee769a.JSFf2Sy-SJUYTqONXk3s4w.jpg?time=3247&tieba_portrait_time=3247[avatar]超过84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320[view_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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