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个税汇算开始,什么是年度汇算?人们为什么要办理?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就是员工在一年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和其他收入加起来缴纳的税费进行一次汇总。作为中国公民,每个月获得的收入都要向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按月计算税款并不是很准确,所以每年都会进行一次汇算,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处理个人所得税。只有办理了年度汇算,才算真正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一、2021年个税汇算怎么操作? 首先需要在手机里面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然后使用个人身份证进行注册。与往年不同,今年税务局为了提高办税效率,在年度汇算之前,就让大家先提前预约。没有预约者,需要在3月16号才能办理年度汇算。 进入软件以后,点击首页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选择要申报的年度,在下一个页面中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之后就会看到个人信息,看一下可退税金额是否准确,点击下一步,金额会退到自己所绑定的银行卡里面。最后就可以看到退税项目正在审核中,每个省份办事效率不同,一般3月底之前就能到达银行账户中。 二、申请退税要注意哪些问题? 税务局提醒大家不要相信网上提供的退税秘籍,每个人要缴纳或者要退社金额都已经明确计算出来了,虚假申报一旦被发现,将会影响个人纳税信用。另外并不是所有人3月份都能够退税,相反有一部分人还需要补税,收费金额过大者,会有税务局提醒。提醒后仍然不改正,将会对未缴纳的税额加收滞纳金。不要以为把APP卸载以及注销个人信息就能逃脱补税,一般年收入没有超过6万,之前缴纳的税额都可以退回来。退税时要选择汇算地,汇算地可以是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
2022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时间
个税汇算清缴时间截止日期是2022年6月30日。凡在今年3月1日至15日期间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预约办理时间。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即居民就个人所得向国家缴纳的税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2023个税年度汇算时间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办理退税的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3月份,即每年的3月份是办理上年度的个税退税。具体办理退税的时间范围为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其实是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简单来说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然后多退少补。个人所得税办理退税的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3月份,即每年的3月份是办理上年度的个税退税。具体办理退税的时间范围为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其实是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简单来说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然后多退少补。个税改革后,个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即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税。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2023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税务总局在全面总结2019、2020年度汇算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现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是2019年以后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 《公告》第一条规定了年度汇算概念和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 第二,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 。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 二、为什么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是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比如,一些扣除项目,像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地知道全年支出金额,需要在年度汇算来补充享受扣除 。为此,《公告》第四条分三类情形列出了年度汇算期间可以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提醒纳税人查遗补漏,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 二是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加准确地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平时取得综合所得的情形复杂,无论采取怎样的预扣预缴方法,都不可能使所有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此时两者之间就会产生“差额”,就需要通过年度汇算进行调整 。税务部门前期进一步简便优化了预扣预缴方法,不仅进一步减轻了中低收入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也使预扣预缴税额更为精准、更加接近年度应纳税额,但仍然无法完全避免“差额”的产生 。 三、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2号) 。明确2021年—2023年,对部分需补税的中低收入纳税人,可继续适用免予年度汇算的政策 。《公告》第二条据此列明了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第一类是对部分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取得综合所得且本应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纳税人,免除其年度汇算义务 。包括:《公告》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的,纳税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在免予年度汇算的情形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