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就业方向是什么?
就业方向:本专业任务是运用先进制造技术的理论与方法解决现代工程领域中的复杂技术问题,以实现产品智能化的设计与制造。该专业已成为装备制造业、汽车工业、材料工业、机电产品等工业技术的龙头,在机电一体化技术各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培养具备机械设计制造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工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机械制造领域内的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扩展资料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 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正确运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2. 较系统地掌握该专业领域宽广的技术理论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力学、机械学、电工与电子技术、机械工程材料、机械设计工程学、机械制造基础、自动化基础、市场经济及企业管理等基础知识。3. 具有该专业必需的制图、计算、实验、测试、文献检索和基本工艺操作等基本技能;4. 具有该专业领域内某个专业方向所必要的专业知识,了解其科学前沿发展趋势;5. 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及组织管理能力;6. 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机械设计专业需要学习那些课程
主要课程:工程力学、机械制图、机械设计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机械工程材料、制造技术基础。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军训,金工、电工、电子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一般应安排40周以上。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机械设计制造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工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机械制造领域内的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扩展资料知识能力(1) 从事机械设计与制造加工工艺规程的编制与实施工作;(2) 从事机械、电气、液压、气压等控制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3) 从事工艺工装的设计、制造工作;(4) 从事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等高智能设备的编程及操作工作;(5) 从事机械CAD/CAM技术的应用工作;(6) 从事机械设计与制造的现场技术管理工作;(7) 从事机电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工作。(8) 钳工、车工或电工的初级技能;(9) 编制、实施机械设计与制造工艺规程的基本能力;(10) 使用、保养、维修、管理机电设备的基本能力;(11) 选用、设计制造、调试工艺工装的基本能力;(12) 操作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等高智能设备的基本能力;(13) 行机械设计与制造生产现场技术管理的初步能力;(14) 应用机械CAD/CAM的基本能力;(15)应用计算机处理文字、图表、数据和信息,设计机械和电气图样,编制数控加工程序的能力。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械设计制造专业
苏州租房补贴
苏州租房补贴目前有两种方式:优租房、租房补贴。苏州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2、毕业2年内在苏州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3、在苏州市户籍住房困难或非苏州市户籍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苏州租房补贴
苏州租房补贴如下:1、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2)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初始自主创业(兼职创业除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3)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4)具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2、根据有关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并按规定开具机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租金发票),并注明房屋租赁事由、月租金额、租金支付期限等规定内容;(2)港、澳、台毕业生应取得在宁就业许可;(3)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申请材料:(1)国内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2)本市房屋租赁合同(一人一合同)、租金发票;(3)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五十五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第五十六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