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协会的性质和组成
基金业协会是指由基金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组成的行业性组织。它旨在促进基金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基金业的规范性发展,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基金行业的社会形象。基金业协会的性质是行业性的自律组织,由基金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组成,主要负责基金行业的自律管理工作。协会的宗旨是:推动基金行业的规范发展,促进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基金行业的社会形象。基金业协会的组成包括会员、理事会、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行业培训中心等。会员包括基金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投资顾问、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研究机构、基金监管机构等,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理事会是基金业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单位派出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协会的组织机构、章程和行政管理制度,审议和批准协会的规章制度,决定协会的工作计划、预算和报告,以及协会的其他重要事项。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协会的重要决策机构,由专家学者、行业管理者等组成,负责提供行业发展的专业建议,协助指导协会的工作,推动行业的规范发展。专业技术委员会是协会的技术支持机构,由专家学者、行业管理者等组成,负责研究和推动基金行业的技术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推动行业的规范发展。行业培训中心是协会的培训机构,负责开展基金行业的培训工作,提升基金行业的专业素质,提高行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基金业协会是基金行业的行业性自律组织,由基金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组成,主要负责基金行业的自律管理工作,宗旨是推动基金行业的规范发展,促进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基金行业的社会形象。其组成包括会员、理事会、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行业培训中心等,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基金行业的发展。
证券业协会是什么
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协会的宗旨是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发挥政府与证券经营机构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证券业的开拓发展。加强证券业的自律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市场体系。中国证券业协会于1991年8月28日成立,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为证券公司。《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个人会员只限于证券市场管理部门有关领导以及从事证券研究及业务工作的专家,由协会根据需要吸收。
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证券业协会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会员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常务理事会决议可临时召开。证券业协会设会长、副会长。证券业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依章程的规定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基金业协会的性质和组成
基金业协会的性质属于金融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中一个民间的自律性组织,也是社会团体法人,并且是不以盈利作为其成立目的的 。基金业协会主要由基金管理机构、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级机构和其他对进行服务的机构组成。基金业协会中包括观察会员、一般会员、联席会员和特别会员。其中基金业协会的特别会员主要是证券和期货交易所、地方基金机构和指数公司等基金相关的机构。 加入基金业协会的条件 1、申请加入基金业协会的机构必须拥护基金业协会的相关章程; 2、申请加入基金业协会的机构必须从事基金的相关业务,并且其业务必须是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于基金的相关规定; 3、申请加入基金业协会还应该满足基金业协会对于会员其他的具体要求。 实际是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有相当多的境外机构,所以申请基金业协会实际上还是比较宽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