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10-03 12:53:21编辑:阿奇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 社保 中心   名称:上海社保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 邮箱地址:- 官方网址:http://www.12333sh.gov.cn/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牌子。全局机构编制数297人。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从11月起,本市对企业协保退休(职)人员增加养老金补贴。具体事项如下:   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加95元。   上海市近年来基本确立了"三纵三横"医保制度体系,即以基本医保制度、补充医保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为三个保障层面,其中基本医保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适合不同人群的具体制度。目前,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已达到1337万人(其中城保约1255万人,镇保约82万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55万人,合计约1593万人,加上新农合参保人员,本市基本实现医保制度全覆盖,户籍人口参保率超过96%。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市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除已经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外,失业保险金标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有关就业补助标准、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三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以及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也将调整。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分为三档。调整后,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每档增加130元,分别提高到755元/月、810元/月、86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并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确定托底标准。

上海社保中心官方网站

【上海社保中心的官方网站】是: http://rsj.sh.gov.cn/ 或者拨打电话 86-21-23111111 进行咨询。1.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人民南路156号2.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浦东分部) 电话:021-63671224;021-50879104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993号(近云台路地铁站)3.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与祥德路交叉口南100米4.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5号5. 浦东新区社保卡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995号

上海市劳动监察大队电话

您好~我是合作咨询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我需要一点时间编辑答案,稍等一下下哦。【摘要】
上海市劳动监察大队电话【提问】
您好~我是合作咨询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我需要一点时间编辑答案,稍等一下下哦。【回答】
上海市劳动监察大队电话021-58740005【回答】
我已经把热线发给您了,您可以就您的这个具体情况,找这个相关单位的这个工作人员,进行这个问题的处理。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将事实说清楚,不要捏造事实的哦。配合工作人员解决问题的呢。【回答】
单位拖欠您的工资这边建议您可以先向劳动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局发现单位有不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会责令单位限期内支付。【回答】
单位拖欠您的工资这边建议您可以先向劳动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局发现单位有不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会责令单位限期内支付。【回答】
倘若单位在限期内仍然拒绝支付,还需要额外赔偿您以工资为基准的赔偿金。【回答】
如果由于对方一直拖欠您的工资而不打算在这家单位继续工作下去了,您是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像通常情况提前一个月通知。【回答】
您依然可以获得补偿金,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就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这里一个月工资指的是您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回答】
单位拒绝给您支付离职补偿或离职后依然没有给您支付,您就需要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了。【回答】
如果您所在公司不是正规公司,没有在工商局进行注册,或者您是给个人打工,建议您持相关证据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诉讼的渠道维权,市司法局电话12348。【回答】
如果您是给正规公司打工,建议持相关证据(工服、工资条、合同、协议、工作证等)联系属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市劳动局电话12333,24小时热线。【回答】
十分荣幸为您提供本次服务,请您稍后对我本次服务进行评价,期待您的十分满意,祝您生活愉快,@温馨提示: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建议您勤洗手,常带口罩喔!【回答】
很高兴这次为您解答!如果您对我以上针对性的回复觉得满意的话,可以给我一个赞,并点击我的头像进行图文咨询关注,以便我这边为您持续定向进行解答哦。我将期待下一次为您排忧解难~~~【回答】


上海劳动局电话是多少

上海市劳动局电话号码:12333或者021-63081841,地址: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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