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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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刑法有哪些?

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1、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2、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雍正帝杀俞鸿图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俞鸿图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惨」字,一共写了七个才断气3、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4、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5、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瑾,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6、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扩展资料古代刑法的发展自唐迄清,不少法典尚存。唐太宗初期,对《武德律》增删修订,编成《贞观律》,高宗永徽二年又有《永徽律》十二篇,后补充完善编成《唐律》,是封建社会一部较为完备的的封建法典。宋代法律甚多,名称各异,现存宋《刑统》三十卷,以《唐律疏议》为体例,结合实施的格、敕法令分类编成,犹刑事法规的汇编兼训释。元代刑法名目更杂,其《典章》以中央机关名称为篇目,是继《唐律》又一部较为完备的法典。明代有《大明律》、《明令》、《问刑条例》等,刑法条文更加明细。清代初期,斟酌《明律》制定《大清律集解附例》,从康熙时起,以后各朝代仿《明会典》先后制定《大清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事例》、《光绪会典》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古代刑法

古代刑法有哪些?

古代刑法有腰斩、车裂、凌迟、棍刑、刖刑等等。
1、腰斩
腰斩指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这种刑罚周代已经出现,直到雍正年间才被废除。
2、车裂
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
3、凌迟
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用于古代死刑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
4、棍刑
即木桩刑,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5、刖刑
刖刑,中国古代刑罚之一,又称剕刑,中国古代一种酷刑,指砍去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


古代的刑罚有哪些?

主要包含凌迟、斩首、腰斩、剥皮、炮烙、宫刑等。商朝酷刑——金瓜击顶、劓殄、炮烙、虿盆(万蛇坑)、醢刑、脯刑、坐嘉石、汤刑、滴刑(滴水刑)、剜目、刨心(挖心)等。明代酷刑——斩首、枭首示众、极刑、剁指、断手、挑筋去指、去膝盖、刖足、阉割为奴、斩趾枷令、枷项游历、常加号令(至死)、弃市、夷族、戮尸、剥皮实草、抽肠等。满清酷刑——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等。民间酷刑——浸猪笼、夹手指、火刑、红绣鞋等。注意:古代的刑罚虽然众多,但其实被列为主刑的只有五种,即上古时期以肉刑为主的“墨、劓、剕、宫、大辟”,后经改革在隋唐后形成“笞、杖、徒、流、死”五大主刑。死刑无疑是其中最为严重的一种,而隋唐以来的死刑方式虽然众多,但只以“斩、绞”为正刑,而更为残忍的腰斩、凌迟、车裂虽也被列入律法,但主要是为了震慑他人的特殊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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