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一次性扣税税率
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一次性扣税税率为3%至45%。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一次性年终奖税率表
一次性年终奖税率表如下: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月度税率表)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