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有哪些
志愿服务有探访老人、清洁社区卫生、支教、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关爱留守儿童等。1、探访老人:在成人志愿者或社工的带领下探访老人,为老人做饭、送生活用品、清洁卫生。2、清洁社区卫生:在社工的组织下一起清理社区的卫生,维持社区的环境。3、支教:支教是指支援落后地区乡镇中小学校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也称扶贫支教。4、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包括环境保护宣传、贫困重症患者募捐救助宣传、助学活动宣传等。5、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留守儿童是一项公益活动,为孩子送去精彩的课程和丰富游戏的同时,帮助他们忘却孤独,在互相关爱的氛围中健康成长。
志愿服务的意义是什么?
志愿服务的价值和意义如下:1、对社会而言,志愿服务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一是传递爱心,传播文明。 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这种“爱心”和“文明”从一个人身上传到另一个人身上,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二是有助于建立和谐社会。志愿工作,提供了社交和互相帮助的机会,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减低 彼此间的疏远感,促进社会和谐。三是促进社会进步。社会的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志愿工作正是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服务社会的行列中来,对促进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2、对志愿者个人而言,志愿服务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一是奉献社会。 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工作,有机会为社会出力,尽一份公民责任和义务。二是丰富生活体验。志愿者利用闲暇时间,参与一些有意义的工作和活动,既可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可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加深对社会的认识,这对志愿者自身的成长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三是提供学习的 机会。志愿者在参与志愿工作过程中,除了可以帮助人以外,更可培养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力。学习新知识、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
志愿者四大特征是什么?
志愿者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4大特征。“志愿者”,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是指不受私人得益的驱使、不受法律强制,是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才能及精神,而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人或人群。做志愿者的5层境界:第一层 : 帮助别人 , 自己快乐 。 这是初为志愿者最深最直接的感受 , 在帮助别人后 , 看到别人因而获得快乐而自己因此也变得快乐。第二层 : 身为志愿者 , 心是志愿者。 不论身在何处 , 不管人到哪里 , 离开了服务场所也处处留芳 , 手有余香 . 为这个社会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帮助 , 服务社会。第三层 : 关爱他人 , 关爱自己。 志愿者是爱的群体 , 把这种对服务对象的爱转化为对自己的朋友爱人同事家人的爱和关心 , 去让这个世界充满温暖。第四层 : 发动社会 , 服务社会。 用我们的影响力去让尽可能多的社会成员都来关心我们的服务对象进而关心我们这个社会。第五层 : 生命不息 , 奋斗不已。送人玫瑰 , 传播文明 , 生命不止 , 奋斗不息 . 春蚕到死丝方尽 , 蜡烛成灰泪始干 , 做志愿者 , 一辈子 。
志愿服务的基本特征
志愿服务具有自愿性、无偿性、公益性和组织性等特征。1、自愿性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必须是出于自愿选择,非受第三人或外界的强制,这样才能使志愿服务与一般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的职务行为区分开来。虽然目前大多数的志愿活动都是由政府或社会组织发动的,志愿者都是自愿参与其中的,在参与过程中始终保有选择是否参与的权利,因而是自愿的。志愿服务不能作为一种义务而强加于任何社会成员。自愿性是志愿服务区别于其他社会行为的首要前提。2、无偿性志愿服务的动机是非营利趋向的,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的,明显区分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这就保证了志愿服务的本质是奉献社会、服务社会。当然,志愿服务的无偿性并不等同于完全免费。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志愿者可以得到一些补贴,如交通补贴、餐饮补贴等。尽管这些补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的成本投入,但是这些补贴的价值实际上远远低于其付出后所应该得到的收入。3、公益性志愿者最基本的动机是利他主义,即帮助他人,使社会生活更美好。公益性是体现志愿服务社会价值的基本源泉。公共福利和社会公益是志愿服务的价值目标,也是衡量志愿服务的社会价值性和有用性的评判标准。但是,志愿服务的公益性并不代表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就是完全的给予。严格来说,志愿服务是一种助人自助的行为,在服务他人和社会的同时,志愿者个人在精神生活、实际能力、社会声誉等各方面都会得到提升。4、组织性志愿服务体现的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它不是个人生活的私人关系,而是在一定的公共空间和特定的人群当中进行他助或互助。这也就意味着志愿服务一般都以有组织的、公开的、社会化的形式开展,而不同于日常生活偶尔为之的好人好事。
志愿服务理念是什么?
志愿服务精神是一种自愿的、不为报酬和收入而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完善社区工作的精神,是公众参与社会生活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是公民社会和公民社会组织的精髓。概括起来就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行动的宗旨为: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青年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简单说来就是服务社会、关爱他人。自愿是志愿精神的基本品质,且已成为中国志愿服务的首要原则。自愿参加主要强调参加志愿服务的自觉性,自愿参加是志愿行动的主要特征之一,也是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前提,只有“自愿”才能成为“志愿”,只有“自愿”才能成为持久。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没有收入高低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如无国界医生,他们不分种族、政治及宗教信仰,为受天灾、人祸及战火影响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他们奉献的是超国界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