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仔

时间:2024-10-21 10:21:39编辑:阿奇

琵琶仔的来源及生涯

古代至民国初年的歌女和歌妓来源有:从女奴(包括富贵人家的家奴和没入宫廷为宫奴的犯罪官员妻女)中挑选具色艺者加以训练官员犯罪,贬为乐户,妻女成为女乐(歌妓、舞妓),后代亦不能脱离乐籍、妓籍因家贫而卖身为歌妓,清雍正帝废乐户,良家贫女有些会以卖唱为业唐朝宫廷设有教坊,当中的宜春院专门训练歌唱艺人因有残疾(如失明)被卖作歌妓民国时期的歌女有些是因为个人喜好,或希望赚更多金钱以提高生活水平,而以演唱为业古代的歌妓多是从小受到严格训练,有些继承父母乐籍或妓籍的女孩,童年时就开始被训练弹唱技艺,亦有贫苦人家把女儿卖作婢女或歌妓,由主人安排训练,约于十二、三岁左右就可以表演。杜牧写给歌妓的《赠别》有“娉娉袅袅十三余”一句;白居易《琵琶行》描写的歌妓十三岁就学会弹琵琶表演[24];苏轼初遇王朝云时,王朝云只有十二岁。古代歌妓一直演唱至嗓音受损或年老色衰才退休。在良贱区隔森严的时代,有着贱民身份的歌妓往往只能作士人的宠婢,有些则可作妾,另有些嫁作商人妻妾。有些已嫁人的歌妓因为夫家家道中落或被抛弃而重操故业。近代至民初的歌妓、歌女于茶馆、酒楼演唱时,会收到客人的打赏,有些歌女得到客人欢心,会嫁给客人作妻妾,或被包养作情妇,有些嫁给普通人家或穷人的歌女,婚后仍会继续卖唱来帮补家计。嫁给有钱人的歌女,一旦夫家家道中落,或与丈夫婚姻破裂,也会再次出来演唱赚钱养家。民国时期的歌女,有些有固定的演唱场所,与场所东主以分帐或雇佣方式合作。当时艺人地位已开始提高,若得到赏识,可以灌录唱片,成为歌星,有些更进军电影界,成为影星。

琵琶仔的渊源

“歌女”一词则出现于1920年代末至1930年之间。而歌姬则是美称,“姬”在古汉语里是对女性的美称,也有美女的意思,日语中的“姬”也保留了美称的意义,常用来称呼贵族女性,日语至今仍然把女歌手称为“歌姬”。但现在于中文里称女歌手为歌姬或歌女则含有贬义,尤其指于酒廊、酒楼、夜总会、游乐场等场所走场演唱为生的女歌手,已故香港女歌手梅艳芳就曾说自己小时候走场表演唱歌,被称呼为“歌女”,受同学歧视[2]。“商女”、“秋女”、“秋娘”见于唐朝,杜牧的七言绝句《泊秦淮》中的“商女”就是指歌妓“商女不知亡国恨”。而商女的称呼源自秋女、秋娘,秋女、秋娘是唐人对歌妓的称呼,白居易《琵琶行》就把歌妓称为“秋娘”,古人把五音(宫、商、角、征、羽)与四季相配,因为商音凄厉,与秋季肃杀之气相应,故以商配秋。于是“商女”就成为歌妓的别称。台湾日治时期,有一种叫“艺旦”的歌妓,也作“艺妲”,常于酒楼以戏曲悦客[5],此名称最早见于清朝同治年间,她们一般不提供性服务。英语称为Sing-songgirl,由字面上看,很多人会认为是直译“歌女”一词,其实不然。据张爱玲所述,“Sing-songgirl”是源自吴语的“先生”一词,吴语把高级妓女称呼为“先生”(“先生”可以是对任何人客气的称呼,不限性别),而她们必会在宴席上歌唱,英美人就误把“先生”当作“Sing-song”(唱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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