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最早出现于哪个时期?
在我国几千年历史中,地主阶级占据了很大的一部分空间,在春秋时期,中国的奴隶制开始消亡,而战国时期是封建制开始建立并完善的时期,因此,我们也可以说地主阶级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出现的。因为在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开始发展了,人们也开始会用铁制的工具,劳动力相较于之前要提升了很多,又因为王室的衰弱和其他诸侯的崛起,因此发生了不少的战争,有些人就开始大量的开垦荒地,但是这些新开垦出来的土地其实属于原来那些实力比较雄厚的奴隶主,并不属于天子,这么长此以往下去,那些原本就有钱的奴隶主就逐渐转换成了地主。地主阶级一般是指在封建社会的地主制经济下,统治阶级用地租的形式来剥削农民,是统治阶级剥夺了人民的土地所有权。那些农民只能通过做地主的佃农、庄户之类的事来养家糊口,特别到了唐宋时期,将土地分租给佃户的形式代替原来的剥削形式,逐渐成为了主流。
宗教职位有哪些
呵呵,上面那位朋友说的很对,不过他说的是国家的普通大学,不是宗教学院。我国现在设有很多宗教学院,天主教、基督新教都设有专门高等院校。像基督新教听说上海就有一所专门院校,朋友的朋友还在那里学完课程被授予牧师的教职头衔。而向西藏也设有高等专门藏语佛学院,河南设有道教的学院,云南设有巴利语、汉语、梵语三语的佛学院。至于教职就不同了,佛教的一般是按照《百丈清规》来设置职位的。我国天主教除了没有教皇以外,教职是由中华主教团来设置和罢免的。基督新教好像是“三自爱国会”是国家的教职设置机构吧。伊斯兰教的教职不太清楚……不过一般来说,现在的教职设置都是由宗教协会来统一安排的,而宗教协会是受国家宗教事务局的管理的,具体的教职你要去访问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了……^_^
欧洲教会的等级制
天主教是基督教的主要派别之一。天主教亦称“公教”,公教一词源于希腊文Catholic,意思是“普世的”、“大公的”,所以被称为公教;因为它以罗马为中心,所以又称“罗马公教”;Catholic一词按音译,又称“加特力教”,有时也被称为“旧教”,以区别于基督教新教。天主教的神品分为七品:司门员(一品)、诵经员(二品)、驱魔员(三品)、襄礼员(四品)、副助祭(五品)、助祭(六品)、司祭(七品)。前四品为低级神品(亦称小品),后三品为高级神品(亦称大品)。随着教会发展的需要,主教品位又分为主教、大主教、宗主教、枢机主教 (红衣主教)。 天主教会的神品分七品:司门员(一品)、诵经员(二品)、驱魔员(三品)、襄礼员(四品)、副助祭(五品)、助祭(六品)和主教(七品)。前四品为低级神品,后三品为高级神品。罗马教廷制进一步发展后,主教品位又分为教皇、枢机主教(红衣主教)、宗主教、大主教和一般主教。 基督教新教又称“更正教”、“抗罗宗”,在中国称为“耶稣教”,通常又把“基督教”作为“新教”的专有名称,它是基督教三大教派之一。新教一般无教阶制,但少数派别如圣公会等保留有某些简化的教阶制. 基督教会的最初神品只有副助祭(副执事)、助祭(执事)和司祭(神父、主教)三个品位。基督教会分裂后,东正教会实行牧首制,牧首制确立后,神品分为黑白两种:黑神品有修土、修士辅祭、修士大辅祭、修士司祭、修士大司祭、主教、大主教、督主教(牧首派驻国外教区的代表)、都主教、牧首;白神品有诵经士、副辅祭、辅祭、大辅祭、司祭、大司祭、司祭长等。 摘自搜搜百科
欧洲封建等级制度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英国的诗人拜伦的伯父是世袭贵族,他去世后,侄子拜伦获得了世袭的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