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数学上册

时间:2024-11-06 04:44:40编辑:阿奇

初一必背的数学公式有哪些?

一、三角函数公式两角和公式1、sin(A+B)=sinAcosB+cosAsinBsin(A-B)=sinAcosB-sinBcosA2、cos(A+B)=cosAcosB-sinAsinBcos(A-B)=cosAcosB+sinAsinB3、tan(A+B)=(tanA+tanB)/(1-tanAtanB)tan(A-B)=(tanA-tanB)/(1+tanAtanB)倍角公式1、tan2A=2tanA/(1-tan2A)ctg2A=(ctg2A-1)/2ctga2、cos2a=cos2a-sin2a=2cos2a-1=1-2sin2a二、因式分解常用公式1、平方差公式:a²-b²=(a+b)(a-b)。2、完全平方公式:a²+2ab+b²=(a+b)²。3、立方与公式:a³+b³=(a+b)(a²-ab+b²)。4、立方差公式:a³-b³=(a-b)(a²+ab+b²)。5、完全立方与公式:a³+3a²b+3ab²+b³=(a+b)³。6、完全立方差公式:a³-3a²b+3ab²-b³=(a-b)³。7、三项完全平方公式:a²+b²+c²+2ab+2bc+2ac=(a+b+c)²。8、三项立方与公式:a³+b³+c³-3abc=(a+b+c)(a²+b²+c²-ab-bc-ac)。三、常见图形的面积公式1、长方形的面积=长×宽S=ab2、正方形的面积=边长×边长S=a²3、三角形的面积=底×高÷2S=ah÷24、平行四边形的面积=底×高S=ah5、梯形的面积=(上底+下底)×高÷2S=(a+b)h÷26、圆的面积=圆周率×半径×半径

初一上册数学必背公式是什么?

初一上册数学必背公式是如下:一、长方形的周长=(长+宽)×2 ,C=(a+b)×2 二、正方形的周长=边长×4, C=4a 三、长方形的面积=长×宽 ,S=ab 四、正方形的面积=边长×边长 ,S=a.a= a^2五、三角形的面积=底×高÷2 ,S=ah÷2 六、平行四边形的面积=底×高, S=ah七、梯形的面积=(上底+下底)×高÷2, S=(a+b)h÷2 八、圆的周长=圆周率×直径=圆周率×半径×2, c=πd =2πr 九、圆的面积=圆周率×半径×半径 πr ^2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二章知识点归纳总结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二章为整式的加减,知识点主要有单项式、多项式和同类项几部分。 单项式 1、定义:对数字和若干个字母施行有限次乘法运算,所得的代数式叫做单项式。单独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单项式。 2、系数:单项式中的数字因数叫做这个单项式的系数。 3、单项式的次数:一个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的和叫做这个单项式的次数。 多项式 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 1、多项式的项:多项式中每一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 2、常数项:多项式中不含字母的项叫常数项。 3、多项式的次数:多项式中次数最高的项的次数,叫做多项式的次数。 同类项 1、定义:所含字母相同,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的项叫做同类项。几个常数项也是同类项。 2、合并同类项:把多项式中的同类项合并成一项,叫做合并同类项。 3、合并同类项法则:合并同类项后,所得项的系数是合并前各同类项的系数的和,且字母连同它的指数不变。 4、整式的加减:整式的加减就是合并同类项的过程。 以上为我整理的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二章的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到你。

七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总结第一章

学习是一架保持平衡的.天平,一边是付出,一边是收获,少付出少收获,多付出多收获,不劳必定无获!要想取得理想的成绩,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 七年级数学 上册知识点 总结 第一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有理数 一.正数和负数 ⒈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负数:比0小的数 正数:比0大的数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注意:①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数,当a表示正数时,-a是负数;当a表示负数时,-a是正数;当a表示0时,-a仍是0。(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 零上8℃表示为:+8℃;零下8℃表示为:-8℃ 支出与收入;增加与减少;盈利与亏损;北与南;东与西;涨与跌;增长与降低等等是相对相反量,它们计数: 比原先多了的数,增加增长了的数一般记为正数;相反,比原先少了的数,减少降低了的数一般记为负数。 3.0表示的意义 ⑴0表示“ 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⑵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二.有理数 1.有理数的概念 ⑴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⑵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⑶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①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注意: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2. (1)凡能写成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注意: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不一定是负数,+a也不一定是正数;p不是有理数; (2)有理数的分类: ①按正、负分类: ②按有理数的意义来分: 总结:①正整数、0统称为非负整数(也叫自然数) ②负整数、0统称为非正整数 ③正有理数、0统称为非负有理数 ④负有理数、0统称为非正有理数 (3)注意:有理数中,1、0、-1是三个特殊的数,它们有自己的特性;这三个数把数轴上的数分成四个区域,这四个区域的数也有自己的特性; (4)自然数? 0和正整数;a>0 ? a是正数;a<0 ? a是负数; a≥0 ? a是正数或0 ? a是非负数;a≤ 0 ? a是负数或0 ? a是非正数. 三.数轴 ⒈数轴的概念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注意:⑴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⑵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⑶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⑷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2.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 ⑴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的点表示,0用原点表示。 ⑵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轴上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如,数轴上的点π不是有理数) 3.利用数轴表示两数大小 ⑴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⑵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⑶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4.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 ⑴最小的自然数是0,无最大的自然数; ⑵最小的正整数是1,无最大的正整数; ⑶最大的负整数是-1,无最小的负整数 5.a可以表示什么数 ⑴a>0表示a是正数;反之,a是正数,则a>0; ⑵a<0表示a是负数;反之,a是负数,则a<0 ⑶a=0表示a是0;反之,a是0,,则a=0 6.数轴上点的移动规律 根据点的移动,向左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减去几,向右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加上几,从而得到所需的点的位置。 四.相反数 ⒈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注意:⑴相反数是成对出现的;⑵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若一个为正,则另一个为负; ⑶0的相反数是它本身;相反数为本身的数是0。 2.相反数的性质与判定 ⑴任何数都有相反数,且只有一个; ⑵0的相反数是0;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和为0的两数互为相反数,即a,b互为相反数,则a+b=0 3.相反数的几何意义 在数轴上与原点距离相等的两点表示的两个数,是互为相反数;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在数轴上的对应点(0除外)在原点两旁,并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0的相反数对应原点;原点表示0的相反数。 说明: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4.相反数的求法 ⑴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即可求得(如:5的相反数是-5);0的相反数还是0; ⑵求多个数的和或差的相反数是,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a+b的相反数是-(5a+b)。化简得-5a-b);注意: a-b+c的相反数是-a+b-c;a-b的相反数是b-a;a+b的相反数是-a-b; ⑶求前面带“-”的单个数,也应先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的相反数是-(-5),化简得5);)相反数的和为0 ? a+b=0 ? a、b互为相反数 5.相反数的表示 方法 ⑴一般地,数a 的相反数是-a ,其中a是任意有理数,可以是正数、负数或0。 当a>0时,-a<0(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 当a0(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当a=0时,-a=0,(0的相反数是0) 6.多重符号的化简 多重符号的化简规律:“+”号的个数不影响化简的结果,可以直接省略;“-”号的个数决定最后化简结果;即:“-”的个数是奇数时,结果为负,“-”的个数是偶数时,结果为正。 五.绝对值 ⒈绝对值的几何定义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的绝对值,记作|a|。 2.绝对值的代数定义 ⑴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⑵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⑶0的绝对值是0. 可用字母表示为: ①如果a>0,那么|a|=a; ②如果a<0,那么|a|=-a; ③如果a=0,那么|a|=0。 可归纳为①:a≥0, |a|=a (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②a≤0, |a|=-a (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的数是非正数。) 3.绝对值的性质 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所以,a取任何有理数,都有|a|≥0。即 (1)正数的绝对值是其本身,0的绝对值是0,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注意:绝对值的意义是数轴上表示某数的点离开原点的距离;绝对值是0的数是0.即:a=0 |a|=0; ⑵一个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绝对值可表示为:或 ;即:|a|≥0;绝对值的问题经常分类讨论; ⑶任何数的绝对值都不小于原数。即:|a|≥a; ; ; ⑷绝对值是相同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即:若|x|=a(a>0),则x=±a; ⑸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的绝对值相等。即:|-a|=|a|或若a+b=0,则|a|=|b|;|a|是重要的非负数,即|a|≥0;注意:|a|·|b|=|a·b|, ⑹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即:|a|=|b|,则a=b或a=-b; ⑺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0。即|a|+|b|=0,则a=0且b=0。 (非负数的常用性质: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0) 4.有理数大小的比较 ⑴利用数轴比较两个数的大小:数轴上的两个数相比较,左边的数总比右边的数小,或者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⑵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负数。 (3)正数的绝对值越大,这个数越大; (4)正数永远比0大,负数永远比0小; (5)正数大于一切负数; (6)大数-小数 > 0,小数-大数 < 0. 5.绝对值的化简 ①当a≥0时, |a|=a ; ②当a≤0时, |a|=-a 6.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 一个数a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到原点的距离,一般地,绝对值为同一个正数的有理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0的数是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 六.有理数的加减法. 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 ⑷一个数与0相加,仍得这个数。 2.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⑴加法交换律:a+b=b+a ⑵加法结合律:(a+b)+c=a+(b+c) 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 ①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 ②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 ③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 ④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 ⑤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3.加法性质 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加0后的和等于原数。即: ⑴当b>0时,a+b>a ⑵当b<0时,a+b 4.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用字母表示为:a-b=a+(-b)。 5.有理数加减法统一成加法的意义 在有理数加减法混合运算中,根据有理数减法法则,可以将减法转化成加法后,再按照加法法则进行计算。 在和式里,通常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它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如: (-8)+(-7)+(-6)+(+5)=-8-7-6+5. 和式的读法:①按这个式子表示的意义读作“负8、负7、负6、正5的和” ②按运算意义读作“负8减7减6加5” 6.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中运用结合律时的一些技巧: 七.有理数的乘除法 1.有理数的乘法法则 法则一: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专指“两数相乘”的情况,如果因数超过两个,就必须运用法则三) 法则二: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法则三: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 法则四:几个数相乘,如果其中有因数为0,则积等于0. 2.倒数 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其中一个数叫做另一个数的倒数,用式子表示为a·=1(a≠0),就是说a和互为倒数,即a是的倒数,是a的倒数。 互为倒数: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注意:0没有倒数;若 a≠0,那么的倒数是;倒数是本身的数是±1;若ab=1? a、b互为倒数;若ab=-1? a、b互为负倒数. 注意:①0没有倒数; ②求假分数或真分数的倒数,只要把这个分数的分子、分母点颠倒位置即可;求带分数的倒数时,先把带分数化为假分数,再把分子、分母颠倒位置; ③正数的倒数是正数,负数的倒数是负数。(求一个数的倒数,不改变这个数的性质); ④倒数等于它本身的数是1或-1,不包括0。 3.有理数的乘法运算律 ⑴乘法交换律:一般地,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即ab=ba ⑵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即(ab)c=a(bc). ⑶乘法分配律:一般地,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在把积相加。即a(b+c)=ab+ac 4.有理数的除法法则 (1)除以一个不等0的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注意:零不能做除数, (2)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5.有理数的乘除混合运算 (1)乘除混合运算往往先将除法化成乘法,然后确定积的符号,最后求出结果。 (2)有理数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如无括号指出先做什么运算,则按照‘先乘除,后加减’的顺序进行。 八.有理数的乘方 1.乘方的概念 求n 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在 中,a 叫做底数,n 叫做指数。 (1)a2是重要的非负数,即a2≥0;若a2+|b|=0 ? a=0,b=0; (2)据规律 底数的小数点移动一位,平方数的小数点移动二位 2.乘方的性质 (1)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的正数;注意:当n为正奇数时: (-a)n=-an或(a -b)n=-(b-a)n , 当n为正偶数时: (-a)n =an 或 (a-b)n=(b-a)n . (2)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 九.有理数的混合运算 做有理数的混合运算时,应注意以下运算顺序: 1.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2.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3.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十.科学记数法 把一个大于10的数表示成 的形式(其中, n是正整数),这种记数法是科学记数法 近似数的精确位:一个近似数,四舍五入到那一位,就说这个近似数的精确到那一位. 有效数字:从左边第一个不为零的数字起,到精确的位数止,所有数字,都叫这个近似数的有效数字. 混合运算法则:先乘方,后乘除,最后加减;注意:怎样算简单,怎样算准确,是数学计算的最重要的原则. 特殊值法:是用符合题目要求的数代入,并验证题设成立而进行猜想的一种方法,但不能用于证明. 等于本身的数汇总: 相反数等于本身的数:0 倒数等于本身的数:1,-1 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正数和0 平方等于本身的数:0,1 立方等于本身的数:0,1,-1. 七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总结第一章相关 文章 : ★ 高一数学必修三第一章复习题 ★ 高一数学必修1第一章测试题含答案 ★ 7年级下册生物思维导图 ★ 八年级上册数学手抄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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