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我的脚截肢
一个脚趾头都别想截,有问题要积极解决问题才对。截肢这个想法是行不通的,还截哪只脚呢,都要往开了想。
最后祝愿你天天快乐!愿你的明天更美好。没门!
首先,从制度上来说,国家关于截肢这类致残,医生们也不会轻易来做这个,毕竟是使病人终生致残的,实在需要做的,从职业道德和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说。
你还年轻,生活的路才刚刚开始,不管遇到什么为难的事,涉及到其他科室的,还要邀请其他科室的相关人员参加,科室通过以后再上报医务科审批,而且这个适应症还是绝对适应症,这是一个硬性的条件,标准达不到的绝不能考虑截肢。其次,高手兴许就能治,截肢需要有严格的适应症,不代表别人也治不了,科主任组织科室骨干技术力量开会、脏器切除、器官移植等重大的管理是相当严格的,从技术方面来说,大多数医生宁可让病人转院,也不愿拿刀。自我开脱的想法就是:我治不了,医务科审批通过了,还需要业务院长签字同意。最后,进行会诊和病例讨论,开展这类,绝不是一两个人能决定的。医生觉得有必要开展,要先向本科室领导申请。怎么会有这么极端的想法很漂亮的姑娘
为什么要截肢
大多数截肢是为挽救或延长伤病员的生命而不得已采用的手术;有时也会由于有的肢体完全丧失功能,截除后安装假肢可更有利于恢复功能而截肢。常见的截肢原因是:
(1)严重创伤:肢体血运或组织受到不可修复的破坏,包括机械损伤、烧伤、冻伤和电击伤。
(2)严重感染:包括药物、切开引流不能控制,甚至危及生命的感染及某些长期反复发作无法根治,已引起肢体严重畸形、功能丧失,甚至可能诱发恶性肿瘤的慢性感染。
(3)肿瘤:多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少数良性肿瘤,破坏范围很大时亦可考虑截肢。
(4)周围血管疾病所致的肢体缺血坏死:常见于合并或不合并糖尿病的闭塞性动脉炎。
(5)神经疾病或外伤引起的肢体运动、感觉功能障碍,并合并久治不愈的神经营养性皮肤溃疡。
(6)先天性肢体的发育异常:只有在截去无用的异常肢体,安装假肢后可以改善功能时才考虑截肢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