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十二年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写的
1841年-1853年,这12年中,本书作者所罗门·诺瑟普从自由的纽约州萨拉托加被拐骗到了蓄奴的路易斯安那州。在那里,他遭受了非人的虐待。
在蓄奴州,黑奴等同于牲口,一开始我们说过,白人作为黑奴的主人拥有绝对权力。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压迫无处不在。但是正如作者所说,人性是很丰富的东西。有的奴隶主残暴,有的就很仁慈。不过大体来说,残暴和见不得光的东西更多一些。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因此很多奴隶往北方自由州逃跑。
在蓄奴州帮助黑奴逃跑是有罪的行为,而揭发检举则会受到奖励。所以黑奴想在光天化日之下逃跑简直是不可能的。
书里虽然有斗智斗勇的情节,但是因为回忆有距离感,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细节并不精彩,但是确实足够震撼!因为都是真实的!
《为奴十二年》
《为奴十二年》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原本自由的黑人被贩卖为奴,之后在黑暗的奴隶制下,度过漫长的12年奴隶生活,而后终获自由的故事。
看完之后,除去对于黑暗奴隶制的悲痛与愤怒。更有对主人公多面才能的深深佩服。
1.他会游泳,以此在一次逃亡中避开了恶犬的追踪。
2.他会拉小提琴。以此有机会进入奴隶主们的房间,免除许多在地里辛苦的日子。这也使得他在乡间闻名让它广交朋友。
3在与以奴隶猎手为名的猎狗独处时,他将其狠狠鞭打驯服。以免逃跑时被猎狗撕咬侵袭
4.他会木工,肯动脑,获得主人的肯定
5.在最终遇到可信任的人时,他紧紧把握机会,最终得以脱逃。
这也给我们以启示:不断学习,投资自己。让自己变得更重要,以应对未来的不确定,让我们无论身处何种境地,都能有更多的救命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