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婚前性行为,大多数人的观点是这样的
婚前性行为是一对恋人彼此渴望更加了解对方的一种结合,男的通常都是通过性来了解或决定自己是否与这个女人合适,就是通俗点说的先有性后有爱,女的往往是先爱上一个男的才会与之发生性关系,所以这种行为应该是你情我愿,但是无论如何我觉着这种行为应该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爱是圣神的,不能说成“验货”那么难听,一般来说也只有素质低下,思想老旧和歧视女性的男的才会这么去想,但是不可否认,性爱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探知自己对女人热衷程度的一种方式,成功的话能够让彼此的感情更加牢固, 所以不必要去和那些与你意见不合的人去讨论个什么究竟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念,按你自己认为对的去做就可以了,毕竟你还没有能力去改变一个人的想法
时代在变,许多观念也在变。而这些变化的观念,有它进步的一面,也有它落后的一面。
无论是在生理方面,还是在心理方面;也无论是当时性感受的效果,还是对婚后性生活的影响,婚前性交都具有不良作用。因为它所带来的问题,往往超出了青年人的承受能力。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只要是双方同意的婚前性交合,决不是大逆不道(除非卖淫和乱伦等流氓行为),它是一种正常的生理和心理反映,是一种自然属性没有加以很好制止的必然结果。
但是,婚前性交合毕竟是非法同居,它违反了传统的道德观念,尽管有些旧道德观念并非正确,可它对制止婚前性行为,有着它的积极意义。
如何看待 婚前性行为的现象?
要是在十年前说这个可能还有人站在反方立场说不好,但是现在可像成了一种常太吧,大多数情侣都会在婚前有关系,我本人也是不反对的。(本人性别男)我个人以为,只要是在我的伦理道德范围内,我能对自己负责,且做好了防护措施,是正常的生理行为罢了。对于那些创造社会价值能力有限的人群来说,缺少性经验,仿佛能提高个人价值。而实际上,在现代社会,需要娶处女回家的男性,同样处在收入平均线以下的阶层。对于他们来说,禁止婚前性行为,是作为索要彩礼的重要砝码,被一个比较固化的阶层内部视为圭臬。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没有能力去改变,只能等它的价格不断降低,直到消除其增值的作用。离开那个特殊阶层来看,如果在一个现代化比较充分的地方或人群中发表同样的言论,比如对中国城市平均水平以上的人群(主要是未婚年轻人)来说,这个论点就很过时了,因为在他们的文化背景、生活环境、社交圈子、婚恋市场来说,处男处女的增值作用并不大。因为个人创造社会价值能力的巨大差异,早已经覆盖了处男处女微弱的增幅。所以我要说这是糟粕,本意就是酿酒后被淘汰的残渣,引申是社会进步后需要被淘汰的规则和观念。即使它在一些封闭地区仍有市场,但我保证,一旦拆迁的步伐深入到那里,这个规则立马就会被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