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招聘赚回扣获刑

时间:2024-11-15 17:13:47编辑:阿奇

虚假招聘违法么

虚假招聘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二)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三)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四)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五)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六)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属于诈骗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一)如果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二)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给个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四、网络平台应尽事前提示、事后监管审慎义务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民法典》规定,即招聘平台在主动发现虚假信息后应该及时删除或断开链接,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或被侵权人的投诉后应该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虚假信息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五、网络平台担责以未尽审慎义务为前提对于招聘平台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其未尽到审慎义务。其责任具体体现在民法典之规定。简言之,求职者在招聘平台遭遇虚假招聘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企业则成为第一侵权责任人,求职者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向其主张侵权损失。这时候权利受到侵犯的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平台采取措施,如果招聘平台不作为,则应该对求职者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如果招聘平台对于虚假信息进行了编辑等主动网络传播行为,则应该对求职者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补救措施与责任承担,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是什么违法行为

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属于诈骗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人才招聘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如果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给个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法律依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二)招用无合法证件的人员;(三)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四)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五)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六)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是什么违法行为

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属于诈骗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1、如果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2、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给个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要件是什么构成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要件如下: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2、客体要件,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等秩序,公共场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为了扰乱社会秩序,明知没有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威胁,却加以编造,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而加以传播;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法律依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二)招用无合法证件的人员;(三)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四)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五)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六)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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