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照明设计

时间:2024-11-17 04:21:36编辑:阿奇

浅谈室内照明设计 家装照明设计

  【摘 要】 对于灯具的要求,必须具有功能性、经济性和艺术性的统一。人们不仅要根据不同的场所选择不同的光源和灯具,利用各种光源的直射和漫射、灯具新颖适时的造型和各种色彩的点缀,形成和谐而又舒适的光照环境,而且要在改善照明效果的基础上,形成建筑物所特有的风格。
  【关键词】 色彩;照明;装饰艺术;视觉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住房制度的改革以及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室内现代装饰以成为一种时代潮流,迅猛异常地向前发展,室内照明设计的功能也随之从单一的采光---视觉照明,向多元化的装饰艺术---气氛照明转化。灯光照明的作用日益显著,且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照明设计离不开灯具,而灯具又是体现现代照明效果的关键,它既具有建筑功能,是创造视觉条件的工具之一,又具有装饰功能,是照明技术与建筑技术的统一体。照明设计与建筑装饰有着非常密切联系,在功能与艺术意境方面有着特殊的要求。因此,室内照明设计一定要符合室内建筑装饰的特点。对于灯具的要求,必须具有功能性、经济性和艺术性的统一。人们不仅要根据不同的场所选择不同的光源和灯具,利用各种光源的直射和漫射、灯具新颖适时的造型和各种色彩的点缀,形成和谐而又舒适的光照环境,而且要在改善照明效果的基础上,形成建筑物所特有的风格。随着建筑空间、家具尺度以及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光源和灯具的材料、造型与设计方式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灯具与室内空间环境结合起来,可创造各种不同风格的室内情调,取得良好的照明及装饰效果。
  1  照明与色彩效果
  人们把照明灯具作为点缀环境、平衡布局、美化居室及作为环境艺术处理的重要手段。利用色彩来美化室内生活环境,不仅可以给人舒畅和美的享受,而且能使人们产生不同的心理和生理感受。因此,色彩在生活中被人们有目的地选择,合理的色彩处理能得到如下感觉不同的效果。
  1. 1  温度感
  众所周知,红、橙、黄、棕等颜色为暖色,常使人联想起东方的旭日、燃烧的火焰、鲜艳的花朵等,认为它有温暖感,在大厅、客厅、餐厅等场所采用暖色调的照明,即有热烈华丽之感,又有烘托欢快而舒畅的气氛;蓝、绿、青、紫等色为冷色,它象征着大海的碧波和冰雪,使人感到冷静、凉爽,认为它有寒冷感,在火热或狭窄的空间采用冷色照明,可以造成凉爽宽敞的感觉。
  1. 2  距离感
  在同一平面上,暖色使人感到距离近一些,有接近的效果,而冷色则使人感到距离远一些,有远离的效果。因此,暖色称为近感色,冷色称为远感色。设计人员常用色彩的距离感来改善室内空间的大小与形态。
  1. 3  兴奋与抑制作用
  一般情况,红色、黄色、橙色有兴奋作用,紫色则有抑制作用。所以,要求热烈而欢快的场所,通常采用以红色和黄色等暖色为主的照明,使人感到兴奋而舒畅。
  1. 4  生理作用
  就眼睛接受各种光色所引起的疲劳程度而言,蓝色和紫色最容易引起疲劳,红色与橙色次之,兰绿色和淡青色视疲劳度最小。生理作用还表现在眼睛对不同光色的敏感程度。在现实装饰设计中,色彩处理除了合理的涂色以外,照明的光色和照度显得特别重要。只有在一定光谱组成的照明和足够的照度下色彩才能显现,否则将发生色彩的失真而破坏预期的效果。
  2  灯光与艺术特色
  在构成室内环境的诸因素中,灯光是一种能够为人们敏锐地感觉到的因素。它既能形成宁静舒适的气氛,又能烘托欢乐、热烈的场面;能产生庄重肃穆的效果,也能制造豪华富丽的气氛。现代室内装饰照明方式为整体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照明类型依据散光方式可分为直接照明、半直接照明、间接照明、半间接照明和漫射照明。整体照明是一种均匀照明,将灯具均匀布置在天棚上,使整个空间光线明亮,照度比较均匀。局部照明是采用集中有效的照明,将灯具均匀布置在天棚上,使整个空间光线明亮,照度比较均匀。局部照明是采用集中有效的照明,把光线集中投向某一局部,使局部产生动态感。在现代室内装饰照明艺术设计中广泛采用的是混合照明方式,把整体照明与局部照明有机结合起来,在整体照明的基础上加强局部照明,使室内环境产生千变万化、生动活泼的效果。设计时根据不同的环境用途和建筑风格,采用不同的照明方式、光源及灯具类型,通过运用不同的光源、光色、照度等变化,来制造气氛和竟境,达到调节和改善空间效果的作用。
  室内照明设计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即:统一性、艺术性、舒适性,设计中忽视任何一方面都会影响预期的效果。
  照明设计与室内空间的大小,形状用途相一致。要符合建筑装饰的总体要求,而不是孤立地考虑照明问题。照明设计时,首先应了解清楚室内的形状、总体装饰色彩及风格,全面考虑光源、光质及灯具造型,以达到整体环境效果。
  在室内照明设计中,应合理的选择灯具的颜色、造型,使灯具在室内装饰中起到点缀环境、平衡布局、增加建筑艺术美感的作用。以使精巧美观的灯具与现代建筑造型和风格相结合,为人们创造了一个舒适、美观、和谐的环境。
  照明设计首先应考虑要有利于人们在室内进行工作、学习、生活和从事其他活动。照度高低要合适,光质要和谐、柔和,灯光的颜色要符合环境的要求。使室内环境由于灯光的照射而更加美观。当然,我们在进行室内装饰照明设计时,首先要满足电气照明设计规范及要求,同时也应遵循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使照明设计真正达到改善空间效果、美化室内环境、烘托气氛意境,明亮安全可靠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建筑室内灯光环境设计》作者 吴蒙友 等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7
  [2]《照明设计师》作者 中岛龙兴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9
  (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


照明设计的概念是什么?

照明是利用各种光源照亮工作和生活场所或个别物体的措施。利用太阳和天空光的称“天然采光”;利用人工光源的称“人工照明”。照明的首要目的是创造良好的可见度和舒适愉快的环境。室内设计的照明是对各种建筑环境的照度、色温、显色指数等进行的专业设计。它不仅要满足室内“亮度”上的要求,还要起到烘托环境、气氛的作用。一般由室内建筑师提出要求,电气工程师进行核算、调整。同时也指以灯光照亮之动作或被灯照亮之状态。在电影拍摄中,运用自然光或人工光的一门艺术。涉及照明器材的使用,光线设计,现场布置,光位、光比、影调及光影效果的确定,镜头布光处理等,是摄影师进行创作的不可缺少的手段(见电影造型艺术、电影灯具)。照明设计应以人为本,但必须首先考虑安全性和实用性,还有照度要求、安装方式、维修方式,最后才再结合人性化的创意,一个好的灯具设计,必定是具备以上的先决条件的,在灯具词条中已有相关阐述,照明设计可参考侏罗纪照明相关文献。照明是利用人工光或自然光提供人们足够的照度(一般照明),或提供良好的识别(道路照明、广告标示等),特征的强调(建筑照明、重点照明等),或创造舒适的光环境(住宅照明等)、营造特殊的氛围等(商业舞台照明),及其他特殊目的(生化、医疗、植物栽培等)的手段。照明方式可分为:一般照明、分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其适用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当不适合装设局部照明或采用混合照明不合理时,宜采用一般照明;二、当某一工作区需要高于一般照明照度时,可采用分区一般照明;三、对于照度要求较高,工作位置密度不大,且单独装设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四、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装设局部照明。


室内照明设计基础知识

室内照明设计基础知识   光照的作用,对人的视觉功能极为重要。没有光就看不到一切,这是一般的常识。就室内环境设计面言,光照不仅能满足人的视觉功能的需要,而且是美化环境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下面给大家介绍室内照明设计基础知识,欢迎阅读!   室内照明设计基础知识    光的种类   光照可以构成空间,并能起到改变空间、美化空间的作用。它直接影响物体的视觉大小、形状、质感和色彩,以至直接影响到环境的艺术效果。   照明用光随灯具品种和造型不同,产生不同的光照效果。所产生的光线,可分为直射光、反射光和漫射光三种。    1. 直射光   是光源直接照射到工作面上的光,直射光的照度高,电能消耗少,为了避免光线直射人眼产生眩光,通常需用灯罩相配合,把光集中照射到工作面上,其中直接照明有广照型、中照型和深照型三种。    2. 反射光   反射光是利用光亮的镀银反射罩作定向照明,使光线受下部不透明或半透明的灯罩的阻挡,光线的全部或一部分反射到天棚和墙面,然后再向下反射到工作面。这类光线柔和,视觉舒适,不易产生眩光。    3. 漫射光   漫射光是利用磨砂玻璃罩、乳白灯罩,或特制的格栅,使光线形成多方向的漫射,或者是由直射光、反射光混合的光线。漫射光的光质柔和,而且艺术效果颇佳。   在室内照明中,上述三种光线有不同的用处,由于它们之间不同比例的配合就产生了多种照明方式。    照明方式   根据光通量的空间分布状况,照明方式可分为以下五种:    1. 直接照明   光线通过灯具射出,其中90%—100%的光通量到达假定的工作面上,这种照明方式为直接照明。次种照明方式具有强烈的明暗对比,并能造成有趣生动的光影效果,可突出工作面在整个环境中的主导地位,但是由于亮度较高,应防止眩光的产生。    2. 半直接照明   半直接照明方式是半透明材料制成的灯罩罩住灯泡上部,60%—90%以上的光线使之集中射向工作面,10%—40%被罩光线又经半透明灯罩扩散而向上漫射,其光线比较柔和。这种灯具常用于较低的房间的一般照明。由于漫射光线能照亮平顶,使房间顶部高度增加,因而能产生较高的空间感。    3. 间接照明   间接照明方式是将光源遮蔽而产生的间接光的照明方式,其中90%—100%的光通量通过天棚或墙面反射作用于工作面,10%以下的光线则直接照射工作面。通常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将不透明的灯罩装在灯泡的下部,光线射向平顶或其他物体上反射成间接光线;一种是把灯泡设在灯槽内,光线从平顶反射到室内成间接光线。这种照明方式单独使用时,需注意不透明灯罩下部的浓重阴影。通常和其他照明方式配合使用,才能取得特殊的艺术效果。    4. 半间接照明   半间接照明方式,恰和半直接照明相反,把半透明的灯罩装在灯泡下部,60%以上的光线射向平顶,形成间接光源,10%—40%部分光线经灯罩向下扩散。这种方式能产生比较特殊的照明效果,使较低矮的房间有增高的感觉。也适用于住宅中的小空间部分,如门厅、过道等,通常在学习的环境中采用这种照明方式,最为相宜。    5. 漫射照明方式   漫射照明方式,是利用灯具的折射功能来控制眩光,将光线向四周扩散漫散。这种照明大体上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光线从灯罩上口射出经平顶反射,两侧从半透明灯罩扩散,下部从格栅扩散。另一种是用半透明灯罩把光线全部封闭而产生漫射。这类照明光线性能柔和,视觉舒适,适于卧室。    照明的布局形式   照明布局形式分为三种,即基础照明,重点照明和装饰照明。    1. 基础照明   所谓基础照明是指大空间内全面的、基本的照明,重点在于能与重点照明的亮度有适当的比例,给室内形成一种格调,基础照明是最基本的照明方式。除注意水平面的照度外,更多应用的是垂直面的亮度。一般选用比较均匀的、全面性的照明灯具。    2. 重点照明   重点照明是指对主要场所和对象进行的重点投光。如商店商品陈设架或橱窗的照明,目在在于增强顾客对商品的吸引和注意力,其亮度是根据商品种类、形状、大小以及展览方式等确定的。一般使用强光来加强商品表面的光泽,强调商品形象。其亮度是基本照明的3—5倍。为了加强商品的立体感和质感,常使用方向性强的灯和利用色光以强调特定的部分。    3. 装饰照明   为了对室内进行装饰,增加空间层次,营造环境气氛,常用装饰照明,一般使用装饰吊灯、壁灯、挂灯等图案形式统一的系列灯具。这样可以使室内繁而不乱,并渲染了室内环境气氛,更好地表现具有强烈个性的空间艺术。值得注意的是装饰照明只能是以装饰为目的独立照明,不兼作基本照明或重点照明,否则会消弱精心制作的灯具形象。    照明质量   高质量的照明效果是获得良好、舒适光环境的根本,而照明环境中的照度、亮度、眩光、阴影、显色性等因素则是左右高质量照明效果的关键。因此,只有正确处理好以上各要素,才能获得理想的光环境。    1. 照度   照度,是指被照物体单位面积上的光通量值,单位是lx(靳克斯),它是决定被照物体明亮程度的间接指标。在一定范围照度增加,可使视觉功能提高。合适的照度,有利于保护视力和提高工作与学习功率。在确定被照环境所需照度大小时,必须考虑到被观察物体的大小尺寸,以及它与背景亮度的对比程度的大小,以均匀合理的照度保证视觉的基本要求。    2. 亮度   亮度,是指发光体在视线方向单位投影面积上的发光强度,单位 cd/m2。它表示人的视觉对物体明亮程度的直观感受。在室内照明设计中,应当注意保证适宜的亮度分布。在室内环境中,若彼此亮度变化太大,人的视觉从一处转向另一处时,眼睛就被迫经过一个适应过程,如果这种适应过程重复次数过多,则会造成视觉疲劳。背景环境的亮度应尽可能低于被观察物体的亮度,当被观察物体的亮度为背景环境高度的3倍时,通常可获得较好的视觉清晰度,即背景环境与被观察物体的反射比宜控制在0.3—0.5的范围内。    3. 眩光   眩光,是指视野内出现过高亮度或过大的亮度对比所造成的视觉不适或视力减低的现象。例如,在白天看太阳,由于它的亮度太大,眼睛无法适应,睁不开眼。再如,在晚上看路灯,明亮的路灯衬上漆黑的夜空,黑白对比太强,同样感到刺眼。在室内照明设计中,应尽量避免出现眩光。   眩光有两种形式,即直射眩光和反射眩光。由高亮度的光源直接进入人眼所引起的眩光,称为“直接眩光”;光源通过光泽表面的反射进入人眼所引起的眩光,称为“反射眩光”。因此,在室内灯光设计中,除应限制直射眩光的出现,同时要注意避免由高光洁装饰材料(如镜面、不锈钢等)可能造成的反射眩光现象的出现。眩光与视线的关系。   产生直射眩光的原因,主要是光源的亮度、背景亮度、灯的悬挂高度以及灯具的保护角。   根据其产生的原因,可采取以下办法来控制眩光现象的发生:   ①限制光源亮度或降低灯具表面亮度。对光源可采用磨砂玻璃或乳白玻璃的灯具,亦可采用透光的漫射材料将灯泡遮蔽。   ②可采用保护角较大的灯具。   ③合理布置灯具位置和选择适当的悬挂高度。灯具的悬挂高度增加后,眩光的作用就减少;若灯与人的视线间形成的角度大于45°时,眩光现象也就大大减弱了。当然,这种方式通常受房屋层高的限制,并且灯提得过高对工作面照度也不利,所以通常应与选用较大保护角的灯具结合使用。   ④适当提高环境亮度,减少亮度对比,特别是减少工作对象和它直接相邻的背景间的亮度对比。   ⑤采用无光泽的材料。   ⑥应用低亮度镜面反射器,不用搪瓷罩等。   ⑦若要从邻近工作区可观察到这些灯具,则要改用适用于该工作区要求的保护角灯具。    4. 光源的显色性   光源的种类很多,其光谱特性各不相同,因而同一物体在不同光源的照射下,将会显现出不同的颜色,这就是光源的显色性。通常,人们习惯于在日光下分辩色彩,所以在比较显色性时通常以日光或接近日光光谱的人工光源作为标准光源,将显色指数定为100,离标准光谱越近的光源,其显色指数越高。不同显色指数的适用场所。在需要正确辨别颜色的场所,可以采用合适光谱的多种光源的混合的混光照明。   研究表明,色温的舒适感与照度水平有一定相关的关系,在很低照度下,舒适的.光色是接近火焰的低色温光色;在偏低或中等照度下,舒适光色是接近黎明和黄昏的色温略高的光色;而在较高照度下,舒适光色是接近中午阳光或偏蓝的高色温天空光色。 图5—5 所示,在设计不同环境气氛的室内空间时,应选用适当的色温和照度。    5. 阴影   在工作物件或其附近出现阴影,会造成视觉的错觉现象,增加视觉负担,影响工作效率,在设计中应予以避免。一般可采用扩散性灯具或在布灯时通过调整光源位置,增加光源数量等措施加以解决。    6. 照度的稳定性   供电电压的波动使照度发生变化,从而影响视觉功能,故控制灯端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下列值:白炽灯和卤钨灯97.5%,气体放电灯95%。如果达不到上述要求,可将照明供电电源与有冲击负荷的供电线路分开,也可考虑采取稳压措施。    7. 消除频闪效应   在交流电路中,气体放电灯(如荧光灯)发出的光通量是随着电压的变化而波动,因而在观察移动的物体时会出视觉失真现象,这样容易使人产生错觉,甚至会引发事故,因此,气体放电光源不能用于物体高速转动或快速移动的场所。   消除频闪效应的办法是将相邻灯管(泡)或灯具,分别接到不同的相位线路上,例如采用三相电源分相给三个灯管的荧光灯。    照明的计算   照明计算方法是极其复杂的,对于室内设计人员来说,只掌握一种较粗略的计算方法就可以了,精确的计算方法很多,室内设计人员对此有所了解即可。   在照明设计的最初阶段采 用“单位容 量法”进行估算,首先介绍单位容量值的含义,单位容量值就是指在1m2的被照面积上产生1Lm的照度值所需的瓦数。   计算照明的总容量,是为了进一步求出所需灯具的数目和功率。其公式为:   照明总容量(W)=单位容量值×平均照度值×房间面积=瓦数   表5—8适用于一般效果的光源(白炽灯200W,荧光灯40W,气体放电灯250W),计算时是取整个平面照度的平均值。如果房间较多,或是采用间接照明,光通量的损失是很大的,所以计算时就该比实际需要多计算20%—50%的输入容量。   例如:某会议室平面面积6×4m,高4m,工作面(距地面85cm)上的照度为125Lx(应查表所得),采用间接照明型的白炽灯照明,天棚与地面都是浅色。试求房间所需照明总容量和灯具数目,功率是多少?   N=0.32W×125lx×24m2=960W   光通量的损耗按20%计算:   960W×20%=192W   960W+192W=1152W   这样确定房间应安装功率为200W的白炽灯6个(两排,每排3个),即可满足125lx的照度要求。 ;


室内照明室内照明设计基础知识:光的种类

室内照明室内照明设计基础知识:光的种类   光照的作用,对人的视觉功能极为重要。没有光就看不到一切,这是一般的常识。就室内环境设计面言,光照不仅能满足人的视觉功能的需要,而且是美化环境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   光照可以构成空间,并能起到改变空间、美化空间的作用。它直接影响物体的视觉大小、形状、质感和色彩,以至直接影响到环境的艺术效果。   照明用光随灯具品种和造型不同,产生不同的光照效果。所产生的光线,可分为直射光、反射光和漫射光三种。   1.直射光   是光源直接照射到工作面上的.光,直射光的照度高,电能消耗少,为了避免光线直射人眼产生眩光,通常需用灯罩相配合,把光集中照射到工作面上,其中直接照明有广照型、中照型和深照型三种。   2.反射光   反射光是利用光亮的镀银反射罩作定向照明,使光线受下部不透明或半透明的灯罩的阻挡,光线的全部或一部分反射到天棚和墙面,然后再向下反射到工作面。这类光线柔和,视觉舒适,不易产生眩光。   3.漫射光   漫射光是利用磨砂玻璃罩、乳白灯罩,或特制的格栅,使光线形成多方向的漫射,或者是由直射光、反射光混合的光线。漫射光的光质柔和,而且艺术效果颇佳。   在室内照明中,上述三种光线有不同的用处,由于它们之间不同比例的配合就产生了多种照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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