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租房

时间:2024-11-19 03:41:45编辑:阿奇

佛山市出租屋一定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吗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1.出租人合法身份证明;
2.房地产权属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租赁合同;
4.《房屋出租人(单位)治安、消防、卫生计生综合管理责任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第六条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佛山市出租屋一定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吗

法律分析:1.出租人合法身份证明;2.房地产权属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3.租赁合同;4.《房屋出租人(单位)治安、消防、卫生计生综合管理责任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六条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佛山居住证办理条件

1、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佛山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凭居住登记回执,可申领佛山市居住证。2、在佛山市连续就读满半年的在校生或在佛山市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满半年的,可办理居住登记后申领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在新市民服务管理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我市的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一、申请材料目录在窗口办理业务的,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一)普通首次申领居住证。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2、居住登记回执(原件1份)。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下同)(原件、复印件1份)。4、《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或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免照相办理。5、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如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居住地住所证明包括已登记备案的《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明》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上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1份;或者其它未登记备案居住房屋的房屋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1份;住在学校的在校生或住在企业的职工,提交学校或企业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1份。(二)就读满半年以上在校学生办理居住证。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2、居住登记回执原件;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1份(如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5、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6、《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或直接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办理。(三)在酒店、宾馆等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半年以上办理居住证。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2、居住登记回执原件。3、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出具的住宿登记满半年的住宿证明1份(如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4、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5、《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或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办理。(四)签注(续期)居住证。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3、旧有的居住证原件。(五)换领、补领居住证。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六)居住证地址变更。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登记变更申请表》。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分)(参见首次申领居住地址证明)。4、旧有的居住证原件。(七)注销居住证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3、旧有的居住证原件。在网上申办业务的,以上材料可以通过扫描或拍照上传,流管员上网下载相关材料打印归档,不得要求办事群众重复提供纸质材料。二、办理基本流程(一)受理。申领人可通过网络或到现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收件人地址、手机号码、邮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二)审核审批。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三)制证。各区制证中心制证;(四)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三、办理方式:窗口办理或网上申办。四、办结时限首次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变更居住地址的,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办理签注的,地址变更的,受理窗口或信息化平台应当在收到签注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签注手续并通知领取居住证。地址未变更的签注业务,应当场办结签注擦写。五、收费依据及标准:首次申领居住证、办理签注和其他变更手续不收取费用。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20元。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第十五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收到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受理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佛山办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佛山市办居住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2、居住登记回执;3、居住地址证明;4、《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5、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请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一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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