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照明设计规范有哪些
路灯照明设计规范是指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乡村道路等公共场所设置路灯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这些规范旨在确保路灯的照明效果、安全性和节能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路灯照明设计规范:
1. 照明亮度要求:根据不同道路类型和使用情况,规定了不同的照明亮度要求。一般来说,城市道路的照明亮度要求较高,而乡村道路的要求相对较低。
2. 照明均匀度要求:规定了路灯照明的均匀度要求,即道路上不同位置的照明亮度差异不能太大,以确保行车人员的安全。
3. 路灯高度和间距:规定了路灯的安装高度和间距,以确保路灯的照明范围和照明效果。一般来说,城市道路的路灯高度较高,间距较短,而乡村道路则相对较低,间距较远。
4. 路灯类型和光源选择:规定了不同道路类型适用的路灯类型和光源。常见的路灯类型包括路灯杆、壁灯、地灯等,而光源则有白炽灯、荧光灯、LED灯等。
5. 路灯的照明时间和调光控制:规定了路灯的照明时间和调光控制方式。一般来说,城市道路的路灯需要全天候照明,而乡村道路则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光控制,以节约能源。
6. 路灯的防护和维护:规定了路灯的防护措施和维护要求,以确保路灯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例如,要求路灯具有防水、防雷击等功能,并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7. 路灯的节能设计:规定了路灯的节能设计要求,以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例如,要求采用高效节能的光源和控制系统,合理设置照明时间和亮度等。
总之,路灯照明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公共场所的照明效果、安全性和节能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遵循这些规范可以提高路灯的使用效果,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环境。
路灯照明设计标准规范有哪些?
路灯照明设计标准规范有:灯具安装高度,同一街道灯具安装高度必须一致(发光中心到地面高度)。小弯灯 一米灯 5-6米普通街道长臂灯和吊灯6.5-7.5米快车道弧型灯不低于8米慢车道弧型灯 不低于6.5米 ;特殊灯型根据设计要求安装,灯的高度在致相当于需要被照明马路的宽度。只在一侧照明时 H≌L 在两侧照明时 H≌L/2 其中,H:灯具安装高度(米) L:路(米)。路灯照明安装高度为了避免眩光,可以选用漫反射灯中(d)(e)(f)、路灯的安装高度不宜小于4.5m。路灯杆间距离可为25~30m,进入弯道处的灯杆间距应适当减少。当道路宽度为A时,庭院灯的高度可按0.6A(单侧布灯)~1.2A(双侧对称布灯)选取,但不宜高于3.5m。庭院灯杆间距可为15~20m。路灯伸出路崖宜为0.6~1m,路灯的水平线上的仰角宜为5度,路面亮度不宜低于1cd/m2。室外照明宜在每灯杆处设置单独的短路保护。最小照度与最大照度之比,宜为1:10~1:15之间。室外照明宜在值班室或变电室进行遥控,并在深夜可关掉部分灯光。室外照明采用三相配电时应在不同控灯方式中保持三相负荷平衡。室外停车广场灯杆的配置位置不得影响交通。停车广场照明可采用显色性高、寿命长的光源。高杆照明应采用轴对称配光灯具,灯具安装高度H可由下式确定: H≥0.5RR为被照明范围的半径,单位为m。高杆照明宜采用可升降式灯盘。a,路灯的平面布局路灯的平面布局受到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要考虑许多的因素,这些因素又互相影响、彼此制约。诸如道路的等级、交通流量、速度、路宽、路面结构、灯具的功率、安装高度及交叉路口等条件不同则平面布局各异。1.一般道路的布灯方式(路灯的排列方式)。当道路的宽度不超过15m时,通常采用单侧布灯方式。(a)单侧布灯(b)中心线布灯(c)两侧交叉布灯(d)两侧对称布灯1-灯杆2-路灯3-钢索4-隔离带当道路两侧有商店或橱窗照明度比较高时,可以采用中心布灯的方式。在比较宽的高速公路上或有上、下分车道时,也可以采用中心布灯的方式。如果道路两侧都有电杆,可以拉钢索,把灯具吊装在道路的中心线上方。也可以在隔离带上拉钢索布灯。道路的宽度在12~15m的二、三级公路,常采用中心线布灯。优点是照度比较均匀。缺点是灯具在道路中心维修不太方便。当路面的宽度大于15m时,而且车辆及行人比较多,又强调美观时,则可以采用两侧交错布灯或两侧对称布灯。在实际作设计时,往往会受到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例如路面较宽而有只能单侧布灯时,可以增大灯具的仰角,一般可以增大到15度角。如果仰角过大则灯具的发光效率降低,而且容易产生眩光。2.交叉路口的布灯如果是丁字路口,最好将灯具设在道路尽端的对面,这样不但可以有效地照亮路面,而且有利于司机识别道路的尽头。交叉路口的布灯(a)丁字路口布灯(b)十字路口布灯在十字交叉路口布灯间距宜减小,路灯最好设置在汽车前进方向司机视线的右侧,这样容易使司机看清横穿交叉路口的行人或车辆。在交叉路口的各个灯具都有相应的主要功能,是由道路①向右转弯的汽车和由道路④向左转弯的汽车而设置的。同理可以分析乙灯、丙灯、丁灯的功能。在交叉路口中心悬挂的灯具往往用红色的灯罩,以引起司机的注意。在复杂的交通路口,为了引起司机提早注意,在附近路段改变灯具的种类或光源的种类(即改变灯具的光通量)也有良好的效果。交叉路口设计照度标准要求高一些,一般不低于几条相交道路照度标准之和。如果相交道路的照度标准相差比较大时,司机从亮区驶入暗区会由于人的眼睛有“暗适应时间”关系而使人的视觉功能骤然下降。为此,需要在比较暗的路口设置过度地段,过度段的长度一般不少于100m。亮度相差较大时道路照明的过度段(a)无照明过度段(b)有照明过度段3.人行横道的布灯——人行横道的布灯对司机安全行车非常重要,尤其是在道路狭窄的地方司机看不清楚想要横过马路的人。一旦看清楚了,行人已经走到马路上了,这就增加了危险性,因此需要增加人行横道外面下部空间的亮度。在行人穿过比较多的地方宜种高杆的树种,并及时剪枝。为了避免眩光,不宜把灯具设置在人行横道的正前方,我国规定车辆靠右边行驶,因此灯光宜从左方照射。人行横道附近的照度也要加强,一般人行横道前后50m之间的平均照度大于30lx为宜。4.弯道的照明布局当弯道半径小于1000m时,照明就要按照曲线处理,一般在弯道侧布灯。这样从远处就能以灯光的亮点辨别出路线是弯道,越靠近弯道中心部分的灯具距离越密。如果弯道的半径比较小时,应减少灯具的纵向间距,以增大路面的照度。 弯道布灯5.坡道的照明布局当车辆通过陡坡变坡点时,车辆前灯的照明效果变差,因此应该提高路面的照度,即减少灯具的间距。6.与铁路平交路口的布灯为了能够清楚地识别道杆和铁路,就要选择能同时照射到道杆和铁路口两个方向的配光的照明点,灯具不宜设在司机行进方向的正前方,以免产生眩光。路灯距离活动栏杆的水平距离l为3.5~4m。道杆外侧的照度宜大于5lx,铁道路口的照度宜大于10lx。铁道路口的布灯总之,路灯平面布局首先要考虑到功能的需要,既要有足够的照度,又要避免眩光。为了确保安全往往要从技术和经济指标反复比较才能确定出最佳方案。
市政道路照明标准介绍?
每当夜幕降临,城市里的路灯总是如约点亮,点缀了一座城市的夜景。你在享受路灯给带来便利的同时有没有了解过市政道路照明标准是什么?又是为什么制定了这个标准?以下是中达咨询整理的关于市政道路照明标准的详细资料。首先我们来看看为什么制定了这个标准。为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能为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效率,方便人民生活,降低犯罪率和美化城市环境的目的。市政道路照明标准是:(1)路灯基础、设备基础的外形尺寸、预埋件、预留孔、底脚螺栓的规格、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要求。(2)灯杆的垂直度≤3mm/m.(3)路灯杆的安装位置:灯杆偏离中心线≤50mm.(4)路灯金属灯杆的接地电阻≤10Ω。(5)路灯控制箱、配电箱的接地电阻≤4Ω。(6)路灯控制箱、配电箱及馈电线路的绝缘电阻值(相间、对地)≥0.5MΩ。(7)路灯供电相序应符合设计要求。(8)路灯启动后应正常点亮。(9)路灯的光控、时控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光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应采用LED光源或高压钠灯。(2)居住区机动车和行人混合交通道路宜采用LED光源、高压钠灯或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3)市中心、商业中心等对颜色识别要求较高的机动车交通道路可采用LED光源或金属卤化物灯。(4)商业区步行街、居住区人行道路、机动车交通道路两侧人行道可采用LED光源、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细管径荧光灯或紧凑型荧光灯。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1)采用高杆照明时,应根据场所的特点,选择具有合适功率和光分布的泛光灯或投光灯具。(2)采用密闭式道路照明灯具时,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环境污染严重、维护困难的道路和场所,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灯具电器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43。(3)空气中酸碱等腐蚀性气体含量高的地区或场所宜采用耐腐蚀性能好的灯具。(4)通行机动车的大型桥梁等易发生强烈振动的场所,采用的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实验》GB7000.1所规定的防振要求。(5)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宜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功率较小的光源可配用电子镇流器。(6)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触发器、镇流器与光源的安装距离应符合产品的要求。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建筑网微信号。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城市道路照明标准介绍?
道路照明设计规范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是国家颁布的一部标准,用于规范在有关城市道路建设中关于照明的要求,具体请参见《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其中对道路照明标准有什么规定?以下是中达咨询整理道路照明设计规范基本介绍: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是国家颁布的一部标准,用于规范在有关城市道路建设中关于照明的要求,具体请参见《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编号为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标准基本规定:道路照明分类3.1.1 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城市道路照明可分为主要供机动车使用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和主要供非机动车与行人使用的人行道路照明两类。3.1.2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为三级。评价指标3.2.1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亮度(或路面平均照度) 、路面亮度均匀度和纵向均匀度(或路面照度均匀度) 、眩光限制、环境比和诱导性为评价指标。3.2.2 人行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照度、路面最小照度和垂直照度为评价指标。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3.3.1 设置连续照明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3.3.1 的规定。3.3.2 在设计道路照明时,应确保其具有良好的诱导性。3.3.3 对同一级道路选定照明标准值时,应考虑城市的性质和规模。交会区照明标准值交通控制系统和道路分隔设施完善的道路, 宜选择本标准表3.3.1中的低档值,反之宜选择高档值。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