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是什么?
体检标准
参照《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标准进行体检。
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准时在指定地点集中,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未按规定要求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者,按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二)参加体检考生需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甘肃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参加体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
(三)参加体检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的原件、一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和体检费用(预计500元,考生自行准备,由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据实收取)。考生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得参加体检。
(四)参加体检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后,应将携带的手机等所有电子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的,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随身携带的包袋、纸张等其他物品,到达体检医院后按工作人员要求统一存放。
(五)参加体检考生在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应空腹(不能吃饭、饮水);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务必事先向体检工作组工作人员、体检医生说明情况,市招聘办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体检期间考生不准与外界联络。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提及本人姓名或与本人身份相关的信息,违反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表》由体检小组组长统一保管,考生不得擅自携带。体检完毕后考生在《体检表》上填写个人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七)对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对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本次递补为最终递补。
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是什么?具体的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标准可以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杂音;(二)频发期前收缩;(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 /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 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 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 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 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事业单位的体检标准和公务员一样严格吗?
事业单位体检项目一般根据招聘通知去制定地点去体检就行,事业单位一直都是很热门的工作单位,很多人都争着想进,进入事业单位考试合格后还要有例行的体现项目,如果考试合格因为体检不合格不能进入理想的单位就得不偿失了,先了解体现项目以及标准,对想进入事业单位的您来说是有一定帮助的。
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体检项目包括查血细胞、血小板、白细胞、红细胞、血型、血糖等,没有特殊要求是不会检查爱滋病HIV抗体的,其具体内容为:
(1)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 140mmHg(12.00 - 18.66Kpa);舒张压60mmHg -90mmHg(8.00 -12.00Kpa);
(2)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3)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4)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5)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6)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
性改变,合格: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7)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8)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9)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10)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11)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12)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13)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14)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15)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16)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17)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和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18)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19)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事业单位体检一般检查哪些项目?
基本体检项目: 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肝、胆、脾、肾)、五官八项。特殊岗位体检项目:在基本体检项目基础上,单位可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有选择的增加身高、体重、体能测试、皮肤病、过敏史、妇科、血糖等项目。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1、均应到体检组织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3、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项目(用黑色签字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5、体检当天需要进行采血、B 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 光检查。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