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什么
垄断行为具体包括:(一)垄断协议;(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一、垄断协议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1、垄断高价与垄断低价行为2、掠夺性定价行为3、拒绝交易行为4、限定交易行为5、搭售与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6、差别待遇(价格歧视)7、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三、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一)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二)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三)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四)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五)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反垄断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为什么要进行反垄断,反垄断的意义是什么
法律分析:反垄断法的作用可以表述为,通过法律的强制性作用排除各种对竞争机制作用的干扰,保护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维护竞争的市场结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垄断法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实现有效竞争表现出来的,同时也表现为弥补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重要的基础性法律.《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增强我国经济活力和竞争力,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工商总局作为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关之一,制定反垄断法配套规章,是确保《反垄断法》顺利实施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法治工商的重要内容.《反垄断法》具有很强的法律性、专业性和复杂性,《反垄断法》关于反垄断执法属中央事权但又可以授权执法以及垄断协议宽大制度、豁免制度、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等具有鲜明的特点,关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原则性,与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存在很大区别.依据《反垄断法》对相关内容作细化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效开展反垄断执法的前提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反垄断法属于什么法
它是一部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反垄断法属于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一条规定: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为什么要反垄断
因为垄断损害了社会公平,造成资金集中于行业内少数人的手里,所以要反垄断。一个地区的经济贸易靠得是大众的消费力,所以存在各种垄断的地区会觉得生意不好做,无钱可赚。这样消费者就越是寻求低价产品,反而又助长了行业垄断。因此,对于低价策略扩大经营的企业,必须加强监管,规范对其的税收征收。反垄断,构建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实体制度上,吸收了全球反垄断法的普遍共识,反垄断法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经营者集中审查。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增加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则,作为一类独立的垄断行为予以规制,充分体现出尊重规律、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态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第四条 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第七条 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国家为什么要反垄断
国家反垄断的目的:1、制止垄断。垄断乃中性,干预宜适度反垄断是一种不断地被锤炼和不断地被重新定义的政策,它来源于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对市场制度的信仰,也来源于关于竞争性的市场并不一定是自我维持和自我纠错的假设;2、维护竞争。竞争是多元和多变的,对竞争的保护宜全面而灵活维护竞争可以说是反垄断法的初衷,但维护什么样的竞争却成了反垄断法永恒的主题;3、保护利益。效率是前提,非效率是保障,二者之间宜平衡经济利益既是推动竞争的原动力,也是一切竞争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垄断的危害:1、垄断造成没有竞争,因而没有不断创新、提高产品技术品质、节约成本的动力,不利于社会和科技的进步;2、垄断使消费者没得选择,往往要花费高昂的费用来购买,对消费者不公平;3、潜在的竞争对手没有机会进入这一行业,对从业者和投资者不公平;4、国家对垄断者的监督成本过高。而垄断者却往往凭借着对资源的绝对控制,对消费者的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来追逐利润最大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第七条 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