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统计工作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统计数据是政府宏观管理和调控的基础,是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如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提供准确、及时、科学的统计数据,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作用,是统计部门和统计工作人员面临的新课题。在新的历史时期,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应分别定位在质量意识、服务理念、监测预警上,科学谋篇布局,不断拓宽三大职能的深度和广度,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统计信息职能,要以强化数据质量为核心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要科学判断形势,增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坚持“不惟上、不攀比、不跟风、只惟实” 的数据质量理念,大力加强数据质量控制,提升统计业务工作水平。一是严格实施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所有的定期报表在审核中要做到层层把关,严格核实。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基层统计数据在填报过程中出现的原发性差错。二是严格实行数据质量评估制度。重点加强对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等重要指标的评估论证,确保各项统计指标数据的准确、可靠。 二、统计咨询职能,要以针对性服务为重点 在新的历史时期,统计工作要站在全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观察思考问题,以更宽广的视角审视研究社会经济发展与改革的深层次问题,围绕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问题分析的透、建议拿的准、具有可操作性的统计分析报告等统计产品,为领导的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同时,要以敏锐的视角和超前的洞察力,准确捕捉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具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搞好分析研究,有针对性提供超前服务。要由单一服务向多元服务转变,努力做到统计工作既服务于经济建设,又服务于社会发展;既服务于党政机关,又服务于社会各界;既提供统计数据,又提供统计咨询和监督;既提供内部信息,又扩大统计对外宣传。 三、统计监督职能,要以监测预警为出发点 社会经济现象错综复杂,如何从全局上把握经济整体运行态势,分析研究全区经济发展规律,使统计工作真正成为反映经济运行的“晴雨表”和“监视器”,这是新时期对统计工作的一个新定位。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加强和完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要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区全面小康社会进程、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和谐社会的监测体系,全面、系统地搜集有关统计基础数据,加大对目标进程的监测力度,及时预警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要在分析研究城乡协调发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和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等发展上谋战略;在搞好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走向研究、探索提升全区经济发展实力的新路子上出主意,真正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智囊团的作用。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今天,无论宏观调控,还是微观管理,都离不开统计工作的支持。
如何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大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是对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如何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全县宗教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把握大局,抓住关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关键是要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贯彻好、落实好。
1、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在思想上进一步明确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信教群众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2、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有序进行,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依法行政水平,使宗教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我们建立健全县、镇(街道)和村(居)宗教工作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水平,确保了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3、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教育,使他们增强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增强抵御渗透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支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祖国统一多做贡献,引导他们反对和抵制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突出重点,落实根本,扎实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要求,也是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的基本前提。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把信教群众团结起来,着力激发信教群众的爱国热情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共同目标上来。
2、在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前提下,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努力使信教群众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增进共识,鼓励和支持信教群众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积极引导和不断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3、组织和支持信教群众积极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改善生活,在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为他们多办一些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激发他们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多做贡献。引导他们积极追求美好和谐的生活,不断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
4、真心实意地关心信教群众特别是生活困难的信教群众,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我们积极协调民政等部门为生活困难的信教群众办理低保或解决困难补助,每逢春节和重大宗教节日走访慰问特困信教群众,为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三、强基固本,夯实基础,切实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队伍建设。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宗教团体负责人肩负着团结和教育、代表和引领信教群众的重大使命,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倾向、宗教修养、言行品德,对广大信教群众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因此,要坚持强基固本,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队伍建设。
1、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宗教界爱国人士成长的特点和规律,对宗教界存在的后继乏人问题,要认真思考对策,完善培养计划,创新培养思路,切实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合格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确保宗教组织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要制定培训规划,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搞好培训,主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现代管理科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坚定他们爱国主义观念和社会主义信念,不断增强他们的领导能力、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2、在办公经费和办公条件上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同时帮助和指导他们不断增强自养能力,支持他们依法依章搞好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切实维护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3、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宗教界人士的典型事迹,树立宗教界人士的良好形象,增强他们在信教群众中以及社会上的影响力。加强与党委组织、统战部门以及人大、政协的沟通协商,优先推选宗教界有影响的代表人士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4、关心困难较多的宗教界人士的生活,将生活困难的宗教界人士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同时积极探索、创造条件、妥善解决宗教界人士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解除宗教界人士的后顾之忧。为宗教界人士解决实际困难,如我们协调水务等部门为翠屏山佛教寺院引水上山,解决了饮水难题,还积极筹集资金为宗教活动场所安装暖气,解决了宗教界人士冬季取暖问题。
四、创新管理,探索途径,为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搭建平台。积极探索有效途径,鼓励支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1、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和谐文化建设。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进一步发掘宗教教义中所包含的和谐思想以及关爱生命、关爱人心、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理念,促使宗教界在和谐社会、和谐文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广泛参与兴办公益慈善事业。引导有条件的宗教界人士、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和公益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助学、救灾、助残、养老等方面发挥有益的作用。近年来,全县宗教界先后开展各种捐助活动80多次,捐助资金额达60多万元,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3、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发挥宗教界人士在海内外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鼓励和支持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独特作用。
4、鼓励和支持宗教界更加自觉地为当地工作大局服务。引导宗教界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一步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独特优势,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近年来,全县宗教界人士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汇聚力量、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