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职能
法律分析:众议院的职能如下:1.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2.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与签订条约。众议院在这两项程序中并无宪法上的作用。所以参议院的权力较众议院为广泛。3.在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中,众议院有权在没有总统候选人取得选举人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推选总统。第十二修正案要求众议院自选举人团得票数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一名。众议院的职能如下:1.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认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2.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通常来说,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人事案由参议院全体审议。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众议院和参议院的主要区别
众议院和参议院的主要区别1、定义不同:参议院也称上议院,是两院制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在政府中拥有最高审议和立法功能的公民的议会或理事会。2、选举办法不同:国会参议院由各州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由各州的立法机构提名选出。众议院的选举原则规定为国会众议院依据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3、职能不同:众议院只有立法权,其所分享的司法权只限于对公职人员的弹劾。参议院协助立法工作,同时也是全国的最高执行机构。4、人数分配不同:众议院的议员人数是按各地人口的多少比例分配的;而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5、人数不同:众议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明定为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无连任限制;而美国参议院全院员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