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亲,您好[微笑]很高兴为您解答,国家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如下:(1996年10月11日国务院批准 1996年10月30日劳动部令第4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下简称《矿山安全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矿山安全法》及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矿山,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场所及其附属设施。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和矿山建设、生产、闭坑及有关活动。第三条 国家采取政策和措施,支持发展矿山安全教育,鼓励矿山安全开采技术、安全管理方法、安全设备与仪器的研究和推广,促进矿山安全科学技术进步。【摘要】
国家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提问】
亲,您好[微笑]很高兴为您解答,国家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如下:(1996年10月11日国务院批准 1996年10月30日劳动部令第4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下简称《矿山安全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矿山安全法》及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矿山,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场所及其附属设施。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和矿山建设、生产、闭坑及有关活动。第三条 国家采取政策和措施,支持发展矿山安全教育,鼓励矿山安全开采技术、安全管理方法、安全设备与仪器的研究和推广,促进矿山安全科学技术进步。【回答】
矿山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保障矿山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采掘工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一切矿山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都必须执行本条例的规定。第三条 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都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 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矿山企业各职能机构的人员和各工种的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第四条 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安全机构,由各级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第五条 矿山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工业卫生机构和矿山救护队。第六条 矿山企业主管工业部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根据实际情况, 建立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机构,开展矿山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科学研究工作。第七条 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搞好技术培训。
对于瓦斯检查员、爆破工、信号工、把钩工、电工和各种设备司机以及其他技术性较强工种的工人,都必须进行专门的技术训练,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从事本职工作。第八条 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规划。
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必须按时完成,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必须纳入计划,并不得挪用。第九条 矿山企业职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 遵守本条例,监督本条例的执行;
二、 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
三、 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四、 及时反映、处理危险情况,积极抢救事故;
五、 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
六、 对于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控告。第二章 国 营 矿 山第一节 基 本 规 定第十条 开发矿藏,在地质勘探、矿山设计、矿山建设和生产中,都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和各矿山企业主管部制定的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第十一条 为了保证矿山安全,地质勘探报告书必须为矿山设计提供以下技术资料:一、 较大断层、破碎带、滑坡、泥石流的性质和规模;
二、 含水层(包括溶洞)和隔水层的岩性、层厚、产状,各含水层之间,地表水和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地下水的潜水位、水质、水量和流向,地面水流系统和有关水利工程的疏水能力以及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
三、 小窑、老窿的分布范围、开采深度和积水情况;
四、 沼气、二氧化碳赋存情况,矿物自然发火倾向和煤尘爆炸性;
五、 对人体有害的矿物组份、 含量和变化规律, 勘探区至少一年的天然放射性本底数据;
六、 地温异常和热水矿区的岩石热导率、地温梯度、热水来源、水温、水压和水量,并圈定热害区范围;
七、 工业、生活用水的水源和水质;
八、 钻孔封孔资料。第十二条 矿山设计必须符合本条例的规定,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不得批准。
审批矿山设计时,必须有劳动、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矿井和露天矿,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竣工后, 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组织验收。 不符合矿山设计要求的工程,不得验收投产。
新建、改建、扩建矿井和露天矿的竣工验收工作,必须有劳动、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第十四条 每个生产矿井,至少要有两个独立的能上下人的直达地面的出口。各个生产中段(水平)和各个采区(采场、盘区),至少要有两个能上下人的出口与直达地面的出口相通。
井下各主要巷道的岔道口都必须设置路标,指明通往出口的方向。第十五条 生产和建设矿井必须建立井口管理制度。 煤矿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用具下井。有自然发火、瓦斯突出、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第十六条 井巷断面应当满足通风、运输和行人的需要。敷设管道、缆线和风筒,不得妨碍行人。正在使用的井巷必须经常维护,保持支架完好,水沟畅通,不得堆积杂物。报废的井巷必须及时封闭。
关于矿山安全基础知识
矿山有一定开采境界的采掘矿石的独立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主要包括一个或多个采矿车间或称坑口、矿井、露天采场等和一些辅助车间,大部分矿山还包括选矿场洗煤厂。 矿山安全基础知识 一、矿山地质安全知识 一矿物 矿物是由地壳中化学元素通过地质作用形成的一种具有一定化学成分和物理特性的单质或化合物。自然界中矿物存在的状态有3种:固态,如石英、正长石、云母;液态,如水、自然汞;气态,如二氧化碳、硫化氢等。 二岩石 1.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 岩石是在各种地质作用下,由一种或多种矿物有规律地组合成的矿物 *** 体。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表现在其变形特性、强度特征、破坏形式三方面。 2岩石的强度特征 岩石在外载荷的作用下,当应力达到某一极限时便发生破坏,这个极限就是岩石的强度极限。具体指标有:单向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抗剪强度、三向抗压强度。 矿山安全 3岩石的破坏形式 岩石的破坏形式分为脆性破坏和塑性破坏两种。 2.煤层的顶底板岩石 1顶板岩石。 从采煤工作的角度,根据顶板岩层变形和垮塌的难易程度,可将煤层的顶板岩层分为伪顶、直接顶、基本顶又称老顶3种。 2底板岩石。煤层的底板岩石可分为直接底及基本底又称老底两种。 三地层 地层系统是用来描述地层上下层之间空间关系的,国际上通常用的地层划分单位有界、系、统。地质时代是用来描述地层上下层之间时间关系的。在划分地层系统的基础上,将地壳的发展历史相对应地划分成若干地质时代的单位,即代、纪、世。 四地质构造 沉积岩层包括煤层在形成时,一般都是水平或近水平的,在一定范围内是连续完整的。但后来由于受到地壳运动的影响,使岩层的形态和产状发生了变化。这种由地壳运动所引起的岩层变形和变位的结果叫构造变动。构造变动按其表现形式,主要可分为褶皱和断裂两类。这种由地壳运动而造成岩层空间形态的变化,称为地质构造。 1.岩层的产状要素 为了说明倾斜岩层的空间形态,常用产状要素来表示,即岩层的走向、倾向及倾角。 2.褶曲构造 褶皱构造的基本单位叫褶曲。褶曲就是岩层的一个弯曲。 1褶曲的基本形态:一般把褶曲的基本形态分成背斜和向斜两种。 2褶曲的要素:褶曲要素包括核部、翼部、轴面、轴线、枢纽。 3褶曲的分类:根据褶曲轴面的产状,分为直立褶曲、倾斜褶曲和倒转褶曲。 3.断裂构造 岩层在外力或内力作用下,产生了机械破坏,使巖体丧失连续性和完整性,不论发生位移与否,都称岩层产生了断裂。断裂后,两侧岩层若没有发生显著位移,称为裂隙或节理;发生了显著的位移则称断层。 1裂隙 裂隙按成因可分为:原生裂隙、风化裂隙和构造裂隙。 根据裂隙的产状和岩层的产状关系,可分为:走向裂隙、倾向裂隙和斜交裂隙。 2断层 岩层沿断裂面发生显著位移的断裂构造,称为断层。 1断层要素 。为了描述断层的性质、位置和空间形态,我们给断层的各个部位以一定的名称,这些断层的基本组成部分叫断层要素。 2断层的分 类。根据断层上下盘相对移动的方向,可分为:正断层、逆断层和平推断层。根据断层面的倾角,又把逆断层分为:冲断层断层面倾角大于45°、逆掩断层断层面倾角为45°~25°之间和辗掩断层断层面倾角在25°以下、根据断层走向与岩层走向关系,把断层又分为:走向断层、斜交断层。断裂构造发育的地区,经常是许多断层以某种组合形式出现,其中有:地堑和地垒、迭瓦状构造、阶梯状构造。 五地下水 5.地下水的分类 按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分为潜水和承压水;按地下水含水层性质分为孔隙水、裂隙水、岩溶水。岩溶发育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要有可溶岩层、岩层因具有裂隙而透水、水必须有侵蚀性,水在岩层中应是流动的。 6.地下水的化学成分 由于所含化学成分的不同,地下水表现了不同的化学性质。反映地下水化学性质的常用指标有水的总矿化度、氢离子浓度pH值、水的硬度。 7.矿井水的来源 煤矿生产过程中,经常见地下水流人或涌入巷道或工作面,这就是矿井水。矿井水来源有地表水、含水层水、老窑水和断层水。
煤矿风险等级分为四个等级
煤矿风险等级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法律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非煤矿山的三个高风险是指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非煤矿山的三个高风险是指爆炸、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扩展:1. 爆炸事故:在矿井中积累的气体,如甲烷、乙烷等,一旦达到爆炸浓度,遇到火源或者电火花等会引起爆炸,造成巨大损失2. 顶板事故:指在采掘过程中,顶板的岩石体发生移动、垮塌等事故。顶板事故可能会导致运输道路被堵塞,采矿设备受损,甚至造成人员伤亡3. 瓦斯事故:非煤矿山中的瓦斯事故是由于瓦斯气体聚集于井道内,并遇到适当的条件时,如热源、火源等而导致的。瓦斯事故非常危险,并且很难预测,其发生后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谢谢😊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非煤矿山的三个高风险是指【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非煤矿山的三个高风险是指爆炸、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扩展:1. 爆炸事故:在矿井中积累的气体,如甲烷、乙烷等,一旦达到爆炸浓度,遇到火源或者电火花等会引起爆炸,造成巨大损失2. 顶板事故:指在采掘过程中,顶板的岩石体发生移动、垮塌等事故。顶板事故可能会导致运输道路被堵塞,采矿设备受损,甚至造成人员伤亡3. 瓦斯事故:非煤矿山中的瓦斯事故是由于瓦斯气体聚集于井道内,并遇到适当的条件时,如热源、火源等而导致的。瓦斯事故非常危险,并且很难预测,其发生后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谢谢😊祝您生活愉快🥰🥰~~~【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