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天乐购商贸有限公司怎么样?
青岛天天乐购商贸有限公司是2017-07-26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漳江路22号。青岛天天乐购商贸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211MA3FA6TA39,企业法人逄丽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青岛天天乐购商贸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针纺织品、化妆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家具、厨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服装鞋帽、玩具、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计生用品、照相器材、健身器材、通讯器材、计算机及配件、文体用品、橡胶制品、不锈钢制品、工艺美术品、花卉、劳保用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图书、蔬菜水果、生鲜肉、鲜活海产品;零售:卷烟、雪茄烟;票务代理服务;超市管理;打字复印服务;一般经济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青岛天天乐购商贸有限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青岛天天乐购商贸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青岛天天乐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青岛天天乐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4月2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家用电器、服装、鞋帽、五金交电、通讯器材(卫星地面接收设备除外)、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危险品除外)、纺织品、电脑设备及配件、有机肥料批发与零售等。
法定代表人:李辉
成立时间:2013-04-28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7028523003003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青岛莱西市烟台路恒润御园5号楼5-8号网点
51天天乐购是传销吗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51天天乐购是传销吗
1.单纯凭上述描述无法确定其是否属于传销范畴,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