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直播带货的政策
我国广告协会对于网络直播带货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并于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重点规范直播带货行业刷单、虚假宣传等情况。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的规定:1、不得刷单、炒信 《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中规定,网络直播营销主体不得利用刷单、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虚构或篡改交易数据和用户评价。 主播向商家、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等提供的营销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2、不得虚假宣传,违规使用极限词 规定在网络直播营销中发布商业广告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各项规定。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在直播活动中吸烟或者变相宣传烟草制品(含电子烟)。3、保护消费者权益 商家应当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自身作出的承诺,依法提供退换货保障等售后服务。主播在直播活动中做出的承诺,应符合其与商家的约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建立入驻主体服务协议与规则,明确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直播带货出新规,都有哪些政策规范?
现如今我国已经进入了疫情常态化,可是在此之前零售业还是受到了疫情的影响,很多线下直营店不得不转换思路,线上直播来进行品牌的自救。于是直播带货再次被炒热。不过,当下商务部对直播带货行业进行了整改,并实施了两项标准,致力于进一步推动我国直播购物和网络购物行业的发展。一、直播带货大热根据商务部最新的数据统计,在2021年第一季度,我国电商直播超过400万场,创造营收近300多亿,去年年初,直播带货行业迎来新一波大佬入局,包括格力电器的董明珠、网易丁磊、逻辑思维罗永浩等,他们加入直播大军也吸引了更多消费者的目光。可以说直播带货,这种模式对网络零售的消费有进一步的提升作用,但其中面临的许多问题诸如产品质量、供应链链条发展、多平台内容发布等多个问题缺乏明确的管理标准和监管机制。二、商务部两项调整政策由于当下直播带货行业的生长较为快速,同时平台没有建立统一的资质标准,各类货物在质量上参差不齐,售后服务没有任何的保障。对此,商务部对线上直播行业进行了两项实施标准的约束,并起草了《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这两项标准,要求线上直播行业在只不过过程中必须要审视自身,不得违反相关条例。这两项实施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杜绝直播行业的乱象,对行业的生态进行重塑,并且提高零售业的技术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直播带货目前是电商中最火的一种模式,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依旧会有很大的风口红利,不过乱象丛生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遏制它的发展,商务部及时的通过制定合理有效的规定,来规范其健康成长,是很有必要的。
直播带货涉及的法律法规
直播带货涉及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直播带货可能涉及的刑事法律风险:1、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网红、主播等在“直播带货”时应严格遵守法律义务,主播应建立严格的选品团队,仔细甄别商品商标,如果明知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销售的,则需要承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刑事责任。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如主播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还利用直播平台销售和宣传,可能会涉及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或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3、虚假广告罪。如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实施的仅仅是广告代言行为,由于在该过程中并不会直接发生商品的有偿转让,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风险。
直播带货属于法律行为吗
直播带货属于法律行为,属于广告行为。直播带货可能涉及的刑事法律风险:1、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网红、主播等在“直播带货”时应严格遵守法律义务,主播应建立严格的选品团队,仔细甄别商品商标,如果明知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销售的,则需要承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刑事责任。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如主播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还利用直播平台销售和宣传,可能会涉及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或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3、虚假广告罪。如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实施的仅仅是广告代言行为,由于在该过程中并不会直接发生商品的有偿转让,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风险。主播的民事责任分析1、当主播被定性为广告发布者、代言人的时候,如果消费者通过直播间所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主播明知产品质量不过关甚至存在问题,还在直播过程中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及欺骗、误导消费者,那么就应该与直播平台方、销售方共同向消费者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2、如果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则需要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如果生产或销售的产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则需要承担“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赔偿责任”;如果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还应当赔偿其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由此可见,本法所称的广告,即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直播带货即是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的渠道推荐产品从而吸引消费者购买,符合《广告法》对于广告的定义,理应隶属于商业广告活动。《广告法》第五十六条 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二条,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