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成效及存在问题,谈谈如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之。
1、我国1994年进行分税制改革最大的原因在于中国的中央财政陷入了严重危机,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迅速下降,中央政府面临前所未有的“弱中央”的状态,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急剧下降。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国家开始了分税制改革。所以说分税制改革最大的好处在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从而奠定了财力分配的基本格局。中央税收占主导地位,国家容易集中财力,解决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稳定全局。同时也确立地方政府在地方税收的自主权,调动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2、分税制改革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税收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工具,中央和地方通过对不同的税收组合和不同的税率组合来引导工商业投资生产,调节经济,调整经济结构。
3、税收返还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中央政府对某些经济落后的地区进行专项补贴照顾,轻重分明,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4、存在的问题:分税制改革的最大问题在于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不统一,中央政府太强势,地方政府(主要是县级及以下)的税收收入不足,由此产生了很多衍生问题:地方政府没有那么多的财力,就在税收之外开辟财源,其中以费(税利债费为财政四大收入)最多,而且大多为预算外收入,不受监管,所以现在地方政府的行政性收费太多太杂,一片乱象,这也导致了中国的物流成本很高,推高了物价,助长了通胀;另外就是导致了土地财政,地方政府为了筹措资金就开始卖地,取得土地出让金收入,这是导致当前高房价的罪魁祸首。
改革:对症下药,一是调整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分配,确保事权和财权的统一;二是整顿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和废除预算外收入,尽量使收入税收化,有法律依据,透明清楚。
PS:要更好地了解分税制改革,你最好是好好了解一下分税制改革的内容和措施,这样你再看它的成效和问题时就清楚多了。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一是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划分。根据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地方财政主要承担 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支出。二是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根据事权与财权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须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中央税务机构征收中央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务机构征收地方税。三是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分税制在重新划分中央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基础上,相应地调整了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数量和形式,除保留原体制下中央财政对地方的定额补助、专项补助和地方上解外,根据中央财政固定收入范围扩大、数量增加的新情况,着重建立了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制度。具体办法是,中央税收上缴完成后,通过中央财政支出,将一部分收入返还给地方使用。四是预算编制与资金调度。实行分税制后,中央和地方都要按照新口径编报预算。同时将中央税收返还数和地方的原上解数抵扣,按抵顶后的净额占当年预计中央消费税和增值税收入数的比重,核定一个“资金调度比例”,由金库按此比例划拨消费税和中央分享增值税给地方。
什么是分税制?为什么实行分税制(什么是分税制 为什么要实行分税制)
您好,现在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什么是分税制?为什么实行分税制,什么是分税制 为什么要实行分税制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 您好,现在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什么是分税制?为什么实行分税制,什么是分税制 为什么要实行分税制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分税制的含义: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借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2、二、实行分税制的原因:没有建立一项完善地方税收体系。 3、地方税种除营业税、所得税外,均为小额税种,县、乡级财政无稳定的税收来源,收入不稳定。 4、地方税种的管理权限高度集中在中央,地方对地方税种的管理权限过小。 5、2、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够清晰合理。 6、各级政府事权维持不甚明确的格局,存在越位与错位的现象,事权的错位与越位导致财政支出范围的错位与越位。 7、3、部分财政收入划分不合理。 8、税收收入没有严格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并依此确定应属何级财政收入,存在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的不规范做法。 9、4、分税制体制的立法层级较低。 10、在立法模式上,我国目前尚未一部能够统领、协调各种税收关系的基本法。 11、三、完善我国分税制的对策明确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 12、2、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13、3、制定配套法律。 14、4、缩减预算级次,简化财政层级。
分税制改革是谁提出的
法律分析: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确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改革现行地方财政包干体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一)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两个积级性,促进国家财政收入合理增长。既要考虑地方利益,调动地方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又要逐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适当增加中央财力,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为此,中央要从今后财政收入的增量中适当多得一些,以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二)合理调节地区之间财力分配。既要有利于经济发达地区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又要通过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扶持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发展和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同时,促使地方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约束。